记者今天从市南法院获悉,男子吕某专门窜入大商场洗手间,盗窃冲水器的把手。被抓后,吕某交代,他先后作案 30余起,案值 3000元人民币。目前,市南法院一审判决吕某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2000元。
自今年5月开始,香港中路、宁夏路上的大型购物中心洗手间冲水器的把手经常不翼而飞,只得更换新用具。无奈之下,一商场安排保安在卫生间值勤,并在卫生间内发现一名手提袋子的男子,发现他就是寻找多日的“把手大盗”。随后,该保安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 (记者 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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