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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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熏蟑螂不料烧房殃及邻居 男子被判赔6千元
2007年10月17日 13:59 来源:北方网

  一名男子为熏蟑螂,竟在垃圾道内点火,结果导致楼顶被烧毁,邻居财产受损。日前,一审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该男子拘役6个月,并判令其赔偿受损邻居经济损失6500余元。宣判后该男子不服,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去年4月9日14时许,家住本市河东区大直沽的中年男子尹某在其居所的垃圾道处,用火柴点燃塑料泡沫等杂物熏蟑螂,由于火势蔓延,土道内的其他杂物被引燃,火苗蹿至3楼房顶将楼顶烧毁,造成受损房屋拆除及修复造价合计人民币29.7万余元,楼内邻居的财物也受到损失。案发后尹某报警,向公安机关投案。


编辑: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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