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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是90岁高龄的都市孤寡老人,没有妻室子女,只有每月2000元的退休金和坚守几十年的怪习惯;一位是进城务工农民,生活拮据,却有老人认可的善良和随和--他们原本素不相识,却以特殊的父子关系相守了13年。这一切,皆缘于当初双方签署的一纸不寻常的“协议”--这份《遗赠扶养协议》中约定乙方要像对亲生父亲一样照顾甲方,为甲方料理后事,甚至还要随甲方的姓,甲方去世后所有财产由乙方继承。
由传统的养儿防老,到如今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以及眼下正被热议的“以房养老”,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养老模式正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两人之间的“遗赠养老”方式虽显“另类”,但有关专家认为,不妨将其看作是主流养老模式之外的一种补充。
缘起 帮洗衣服帮出“父子协议”
10月17日下午,陇海西路某家属院,记者敲开了这对“协议父子”的家门。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酸酸的味道,灰上衣,蓝裤子,一双黄胶鞋,面前朴实的男子原名叫李胜利(身份证已改为马胜利),今年55岁,屋内另一个房间里,他的“契约父亲”--90岁的马国文老人正在摆弄满屋捡来的废品。
李胜利平静地聊起他和老人的故事。李胜利来自长葛农村,家有几亩土地,父母早亡,育有两儿两女。1994年时,大女儿已出嫁,另外三个孩子都在读书,日子非常拮据。当年8月,他在亲戚的介绍下来到郑州,在一家工厂找了份打扫卫生的活儿。一天,他见常在院子里捡垃圾的一位老人正在费力地洗衣服,就走上前说:“我帮你洗吧!”老人谢绝了他的好意。五天后,他正在厂里扫地,老人却主动过来问他家在哪里,家中都有什么亲人,他一一如实回答之后,老人脱口说出一句让他始料未及的话:“我想认你当儿子,行不?”
这个老人就是马国文,当年77岁。他说自己无儿无女,每月有2000多元的退休金,如果李胜利为其养老,他去世后就把所有财产都留给他,马国文让李胜利“跟家人商量好,同意了就签个协议”。
不久,李胜利回了趟老家,带回消息:家人同意。后来,马国文又随李胜利到长葛家中“考察”两趟,1994年11月20日,双方正式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在老人要求下,双方还特意到长葛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之后,李胜利仍在厂里打扫卫生,在厂里的一间小房里租住,马国文也继续在厂里捡垃圾,但老人一有事需要李胜利做,他一概听从,跑前跑后。2004年厂里改革后,李胜利没了岗位,他搬去和老人一起住,既省下房租又便于近距离照顾老人。老人的房子只有20多平方米,李胜利来后,老人把三四平方米的厨房腾出来让他搭床,旁边再摆张桌子,他一直住到今天。
约定 养老送终加改姓可继承财产
李胜利从床头找出几页已经发黄的纸,这就是他和老人签署的协议和公证书的复印件,他说,原件太重要,在老家收着,复印件带在身边以备必要时用。
记者看到,协议中,甲方为马国文,乙方为李胜利,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在扶养甲方期间,愿改姓,随甲方姓氏,即姓马,姓名为马胜利。
二、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同意乙方的户口可以不迁移(注:乙方户口在长葛),但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的日常生活照顾(如吃、住、衣、行等)。
三、乙方对甲方应像亲生父亲一样照顾,做到有病及时治疗,精心护养。
四、乙方为甲方送终,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百年以后,尸体火化,不吹喇叭,不披麻戴孝,骨灰盒挑选中等的。
五、甲方同意在去世后,乙方可在春节、清明节、周年时为表示对老人的怀念之情,进行祭奠。
六、甲方同意去世后,本人的所有财产均由乙方继承。
另一份编号为“(1994)长证民字第146号”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上写着,双方“于1994年11月20日自愿签订了前面的《遗赠扶养协议》,并在我的面前,在前面的协议上签名,捺指印”,两人“签订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下有公证员张某的签名和该公证处公章。
“他当时要求的条件可多呢!”李胜利说,老人最初找他谈时还提有几点要求,如家中必须儿女双全、父母已经过世,家人也同意接受老人等。李胜利说,两人“确定关系”后,老人攒的不少钱都给了他和家人,他也一直待在郑州照顾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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