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过程中,张某某先后与三名男子结婚,在取得彩礼后就从人间蒸发。近日,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36岁的张某某曾经结婚又离婚,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她终日想着能有一条生财之道。一天,她在别人的闲聊中知道了可以假装与他人结婚从而骗取彩礼。
2005年4月,张某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与门头沟郝某某结婚,骗得1.5万元;2006年11月,张某某又以与河北籍男子孟某某结婚为名义,骗得1.2万元;2007年5月,张某某再次以与内蒙古籍男子马某某结婚为名义,骗得8千元。
在每次取得财物后,张某某都会很快从被害人家中消失,她自以为找到了了一条安全、可靠的生财之道。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在被抓获后主动供述部分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谢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