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介绍异性按摩的方法,将日本人带至路边发廓后,对其实施敲诈。今天,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刘汉众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刘汉众在平时赌博时搭识了会说日语、绰号为“猪猡”和“小头”两名男子。他们便商量找一些日本人带他们去异性按摩,然后敲诈他们的钱财。2007年6月14日晚9时许,被告人刘汉众伙同“猪猡”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地区搭识一日本籍中年男子,以介绍其去进行异性按摩为由,将被害人带至本市长宁区北新泾地区的一家美容美发厅的一间包房内。当日本男子欲离开时期间, “猪猡”、“小头”便堵住了去路,向被害人索取了人民币800元及日币2万元,并以不让被害人离开相威胁,强行索取被害人1张银行卡及其密码。嗣后,由被告人刘汉众伙同“猪猡”至附近的银行内,持被害人的银行卡,从自动取款机中提取人民币1万元后逃逸。
日本男子被敲诈后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经侦查,公安人员将被告人刘汉众捉拿归案,“猪猡”和“小头”在逃。
长宁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汉众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被告人刘汉众在家属的配合下,退出了全部赃款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梁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