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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大学生为交补考费 偷2158本书卖93.5元

2007年12月28日 10:18 来源:中国吉林网-东亚经贸新闻 发表评论

  大学生晓宁(化名)毕业考试时有一科补考,为了交补考费,他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偷走了同学两千多本书,并当成废纸卖给了收废品的人,价值2万余元的书只卖了93.5元。日前,晓宁因犯有盗窃罪,被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要交补考费他想到偷书

  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晓宁去偷书,是法律意识淡薄。”办案法官介绍晓宁的情况时强调说。晓宁是长春某专科学校的学生,2006年的一次毕业考试有一科补考,要交100多元补考费。晓宁看到经常有同学将用过的书和废纸卖给收废品的,他也想用这种方式弄钱交补考费。

  不管书或纸他都不放过

  2006年7月中旬,学生都放假了,7月17日19时许,晓宁从窗户钻进了一个寝室,偷了寝室里7个人的251本书,从英语初级口语书到余秋雨文集,只要是书或纸,晓宁都没放过。弄出书后,晓宁找到了流动收废品的人,把书当成废纸按斤卖了16.5元。2006年8月1日,晓宁又在寝室里偷了393本书,价值四千余元的书籍,他只卖了6块钱。

  虽然得到的钱数不多,但晓宁还是觉得这种来钱方式挺容易,根本也没考虑丢书同学的利益。

  价值两万多只卖93.5元钱

  从2006年7月17日到2006年8月3日,正是同学们放暑假的时间,许多同学都把书放回了寝室,晓宁就利用了这个时机,先后六次从窗户钻进寝室偷书,这些书里多数是同学们的学科专业书,包括名著。经过鉴定,晓宁盗窃的2158本书价值人民币21915元,但让晓宁当成了废纸只卖了93.5元。

  2006年8月3日,晓宁再次盗窃时,被寝室的同学发现。在审理中,法院鉴于晓宁是初犯,并有悔罪表现,且涉案的赃物全部退赔,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日前,晓宁因犯有盗窃罪,被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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