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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国际公司吸金 厦门破首例假发行股票圈钱案

2008年01月25日 10:39 来源:东南快报 发表评论

  “有了我的‘股权信托受益权’,等以后我们‘奥星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上市后,就可以获得几倍于投资的回报。”

  自去年6、7月开始,不少外省群众接到类似的来自当地一些中介公司的来电,有60多人买下了“股权信托受益权”,结果被骗走300万元。

  厦门警方近日破获厦门首例假发行股票圈钱案。去年12月11日,厦门警方抓捕“奥星科技有限公司”的成员,犯罪嫌疑人陈某安、杨某军今年1月14日被批捕,另一嫌犯李某也因涉嫌另一起擅自发行股票案被福州警方逮捕。

  但时至今日,嫌疑人陈某安仍认为自己是在为公司在美国上市而努力,并非有意欺骗投资人,“收来的钱是为了上市用的”。

  假装“科技大鳄”

  设网站散布迷雾

  自2002年开始,陈某安开始小本经营“奥星生物有限公司”,代理化妆品和保健品。去年6、7月开始,陈的公司却扩张频频,先搞网站,还在网站上将公司更名为“奥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从50万暴涨到5000万。

  陈落网后道出实情:他经营公司已5年多,状况却一直不温不火,虽没倒闭,却也看不见多大的上升空间。就在他深感苦恼时,一个“贵人”出现了。

  自称香港冠隆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下称冠隆公司)的负责人李某告诉陈,通过他就可将“奥星生物有限公司”加以包装,然后在美国上市,公司上市后就能大量融资获得扩张的成本。

  但到美国上市前,要达到上市标准,首要的就是股东要达到一定数量。为筹集到足够股东,须以陈的公司为依托建立所谓的“奥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此公司为名对外转让所谓的“股权信托受益权”。只要转让得手,就可获得丰厚回报。

  在李某指引下,冠隆公司与陈各自开始工作:冠隆公司选派名为杨某军的副总专门负责“股权信托受益权”转让工作;陈负责架设“奥星公司”的硬件。

  陈先找了家中介,将公司注册资本变成5000万(付了50万“手续费”),后找人做“奥星公司”网站。网站上,投资人可看到公司包括规模、设备、产品以及科研人员等各项介绍,甚至连“股东查询”都有。只要投资人上网便可查到自己的投资数额。

  这一切“硬件”架设后,搜罗股东的工作开始了。

  “股权信托受益权”

  非法“吸金”300万

  在“奥星公司”名下,杨某军与省外中介公司联系,由这些中介负责寻找“猎物”。最终,有十家中介参与到杨的计划。在这些中介公司的花言巧语下,先后有60多人落入“受益权”转让的陷阱,涉案金额高达300万。

  在“奥星公司”的“股权信托受益权”策划操作中,陈某安的妻子陈某初被变更为“奥星公司”的股东,随后伪造一份“民事信托书”,将她的股权委托给一个莫须有的“委托人”。这样,股东就成了股权的委托人和受益人。

  当受害投资人接到中介公司的来电时,中介则称,投资人只要获得“受益权”就可获得股权的收益,一旦公司在美国上市,“受益权”就会直接转成“股权”,投资人可获得丰厚收益。

  一些过于乐观的投资人很快就与“奥星公司”签订《股权信托转让协议》,并以4.8元/股的价格买到“受益权”,这一切都在快递邮件中完成。另一些将信将疑的投资人则被“奥星公司”的网站所迷糊,也投了血本进去。

  什么是“股权信托受益权”,其实连投资人自己都搞不太明白。这些投资人的300万,一投进去就被陈某安、冠隆公司以及十家非法中介瓜分了。

  “我们在操作中遵守了一个原则,那就是不接受本省的投资人。”陈某安说,不让本地人参与,他人就不知道所谓厂房、设备等都是没有的东西。(记者 林宏杰 通讯员 曾晓航)

编辑:王小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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