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徐州"风艳阁"淫秽网站覆灭 注册会员曾突破10万(2)

2008年02月14日 10:14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发表评论

  判决 两审定性罪当严惩

  2006年11月,徐州鼓楼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鼓楼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尹众、高学、李广悦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751部淫秽的影音视频文件、11692张淫秽的图片等电子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魏星、李立闯、马俊、宋光宇、高超、邬国鹏、王晨、薛锦松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影音视频文件、图片等电子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2006年12月28日,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依法做出判决,尹众、高学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万元,李广悦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3万元。李立闯、马俊、宋光宇、邬国鹏、王晨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魏星、高超、薛锦松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案件宣判后,李广悦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其余几人均服判息诉。李广悦在上诉书中提出5点理由:1.李广悦于2006年5月担任管理员,对于此前已经存在的图片及影音资料不应当承担责任。2.李广悦获取的251元是广告商支付的,不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款。3.设立VIP会员制,仅是设想,而不是李广悦所为,也没有从VIP会员的收费中分成。4.徐州鼓楼公安分局《淫秽物品鉴定书》是治安大队的民警委托治安大队进行审查鉴定,程序不合法,不具有法律效力。5.李广悦为从犯,应减轻处罚。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李广悦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作出评判:1.李广悦担任网站管理员以前存在的图片及影音资料,在李广悦担任管理员之后,仍然存在并继续进行传播,李广悦不仅自己对所有图片及影音资料管理,还任命其他人为版主,对这些淫秽图片及影音资料管理,使得该网站上所有的淫秽图片和影音资料得以继续存在、传播,李广悦应当对整个网站所有的淫秽物品承担责任。2.李广悦之所以能获得251元非法利益,正是基于其主观上有牟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管理淫秽网站的行为,故应当认定是传播淫秽物品的牟利款。3.现有证据证实李广悦等人设立VIP专区的主观目的就是盈利,且是李广悦和高学共同预谋的结果,案发前,该VIP专区已经实际注册了5个钻石贵宾和1个白银贵宾,至于没有获得分成,是公安机关及时侦破了此案。4.《淫秽物品鉴定书》是根据徐州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自2006年6月5日至9日对“风艳阁社区”网站进行勘察后,提取的“风艳阁社区”中所有的图片及影音资料刻录成的19张光盘进行的,徐州市鼓楼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作为办案单位,由办案人员把提供技术支持的徐州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提取并制作而成的光盘交给治安大队的淫秽物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再由治安大队的淫秽物品鉴定部门根据新闻出版署《关于认定淫秽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对这19盘视频影音、图片文件进行鉴定并作出结论,该鉴定程序及鉴定结论并无不当,应予采信。5.淫秽网站是尹众、高学共同预谋、策划而创建设立的,作案时间长、牟利数额巨大,在共同犯罪中,二人起到主要作用,是主犯。李广悦仅在管理网站的作用上与高学相当,其在参与管理网站的犯罪时间、获得的实际利益及主观恶性等方面均小于尹众和高学,其所起作用、所处地位与之相比较而言,可以认定为从犯。

  2007年3月1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中对李广悦的定罪部分,撤销判决中对李广悦的量刑部分。上诉人李广悦犯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余被告人均维持原判。

  此案已尘埃落定,等待他们的将是或长或短的刑期。但此案却值得我们去深思,该案12名被告人中,平均年龄在20岁左右,6名为大专或本科学历,有的刚刚参加工作,大多在科研和事业单位,其中3人为在校大学生,一人为中学教师,一人为执业医师,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竟是在某名牌大学担任学生会主席的大三学生。都是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都有着较为出众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可以说是一个高智商的群体。

  我国刑法规定,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以及传播淫秽电子信息,都属于一种犯罪行为;情节严重者,可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法律是无情的,对当代大学生而言,法律知识上的盲点是其最大的知识盲点。学法且懂法应当是学生、尤其是大学生们最重要的一课。

  在此次“风艳阁”案抓捕的12名犯罪嫌疑人中,有8人是本科以上学历,他们对法律的淡漠不能不令人感到痛心。在这些涉案者中,大多数人并未通过色情网站牟利,所以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魏星说:我当时心里面想的是,做这个,只要不赚钱,就不会犯法。当时觉得只是做一个小管理员,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而对于尹众、高学这种牟利者来说,虽然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但他们总觉得在虚拟空间中发生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谈到为何建立色情网站时,尹众毫不避讳的说:“为了赚钱。”短短半年时间,尹众获利76194.08元,高学获利53110.73元。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编辑:朱鹏英】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