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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慰安所"遗址火灾续:其产权单位已无从知晓

2008年02月15日 08:42 来源: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发表评论

  事件回顾:南京亚洲面积最大“慰安所”遗址发生火灾(图)

  亚洲面积最大、保存最为完整、且被目前幸存的“慰安妇”指认的侵华日军“慰安所”———南京市白下区利济巷2号建筑,2月7日被大火严重损毁。经盛鸿、王炳毅等多位研究学者表示,利济巷2号建筑倘若被毁,那将是日军侵华历史研究的一大损失。

   利济巷2号建筑程序上已经不存在

  “对不起,在房产局的登记资料中,白下区利济巷2号建筑并不存在。”昨日,南京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市房产局的管理系统中,利济巷2号已经不存在了,因此也无从知晓它的产权单位是哪一家。

  根据公开的资料,2003年,经南京市政府批准,南京长白街科巷地块作为以危旧房为主的旧城改造区,纳入当年南京市土地储备计划。整个拆迁项目需搬迁居民209户,工企单位4家,需拆除房屋面积7500多平方米,其中可能涉及“慰安所”的房屋共9幢,建筑面积为4800平方米。利济巷2号就在这块储备土地范围内。2004年,南京市房产管理局颁发“宁拆许字2004第003号”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许可证上清楚地标明,利济巷2号在拆迁范围内,拆迁截止日期为2004年7月8日。南京市政府于此后表示,南京市只是对居住在该建筑里面的居民进行动迁,并未实施拆除。

  白下区房产局及白下区房产经营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透露,利济巷2号建筑原来是区房产局的代管产,其原业主已经不可查。在2004年的地块拆迁中,居住在其间的市民已经被迁出安置。在登记资料中,利济巷2号程序上已经被拆除了。由于当时在实际拆迁过程中,受到了各方面舆论的关注,实际拆迁才没有实施,利济巷2号建筑程序上已经不存在了。

  希望将遗址改成纪念馆

  江苏省相关部门表示,对于利济巷2号失火,他们也很遗憾,其实他们一直在研究如何保护利济巷2号以及其他慰安所遗址。据了解,2007年相关部门曾经多次主持召开专家座谈会,商讨如何保护利济巷2号建筑。据介绍,到目前为止保护方案已经有了初步的眉目。

  被部分专家所看好的其中一个保护方案,就是将利济巷2号改造成为历史纪念馆,并将其部分建筑改造成为青年旅馆。这样不仅解决了利济巷2号的历史价值保护,而且还解决了长期保护的经费问题。另一个方案则表示,将利济巷2号改造成为历史纪念馆后,将其划归江东门纪念馆统一管理。

  江东门纪念馆朱成山馆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江东门纪念馆新馆建设之前,他们就考虑到对利济巷2号等慰安所遗址的保护,并在新馆中按照1比1的比例,复制了下关华月楼慰安所遗址。纪念馆的展出资料中,就有不少涉及慰安妇历史。朱成山表示,将遗址改造成纪念馆并不简单,如何保护利济巷2号等慰安所遗址,还需要进一步探讨研究。

  专家呼吁尽快落实管理主体

  “此次利济巷2号失火,归根结底还是缺乏管理主体的问题。”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利济巷2号等一批仅存的慰安所遗址,在侵华日军慰安妇历史研究中,自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尽管这些慰安所遗址非常重要,它们却既不是文物保护单位,也不是其他法律保护范围内的优秀近现代建筑。因此,谁来管理这些慰安所遗址,才是当务之急。

  慰安妇历史研究权威经盛鸿教授表示,利济巷2号建筑的火灾原因是烟花爆竹蹿入,为什么建筑周围不划为禁放范围?这就体现了对利济巷2号建筑管理的疏漏。经盛鸿教授表示,将这些遗址具体划归某一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并且由南京市财政拨款进行修复管理,这才是保护利济巷2号慰安所遗址的切实办法。(作者:朱福林 成岗)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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