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云南富源致32人死煤矿事故:7责任人二审维持原判

2008年03月06日 14:25 来源:云南日报网-春城晚报 发表评论

  2006年11月25日17时,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昌源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32名矿工遇难,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多万元。昨日上午,记者从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法庭分别经过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敖成璧等渎职案和被告人严帮汝、黄买权等重大责任事故案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7月31日与8月1日,麒麟区人民法院经过两天的公开开庭审理认定:“昌源”煤矿在开工建设、生产中,无证采煤,2号井机电管理混乱,违规冒险作业。于同年10月,法庭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富源县煤炭工业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敖成璧,原副局长杨盛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生产技术科原科长吴鸿飞、后所镇煤炭分局原局长蒋成辉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敖成璧和杨盛分别以定性不准量刑不当提出上诉。

  去年10月23日、24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严帮汝、黄买权等7被告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案公开开庭审理,并于同年12月14日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严帮汝、黄买权各有期徒刑7年;判处被告人朱朴高、黄崇平各有期徒刑5年;判处被告人黄初飞、唐崇相、龚关跃各有期徒刑3年,同时判决7被告人来连带赔偿受害人唐兴礼经济损失2万余元。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严帮汝、黄买权等分别提出上诉。

  昨日上午,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分别经过终审,裁定驳回被告人敖成璧等渎职案和被告人严帮汝、黄买权等重大责任事故案上诉,维持原判。(蒋琼波 屈 轩)

编辑:朱鹏英】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张学友加盟《十月围城》 将出演革命烈士
图:日本“温泉疗养”进地铁推广
组图:解放军驻港部队轮换交接
图:湖北恩施宠物狗戴口罩防甲流
图:郑州汽车站附近挖出成堆炮弹
图:大雾笼罩北京城 气温随之骤降
阿罗约宣布菲南部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图:伊朗防空部队举行大规模演习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