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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从事贩毒活动被判刑15年 自称曾是赵薇保镖

2008年03月06日 16:21 来源: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 发表评论

  昨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自称曾给明星赵薇当过保镖的第一被告人朱永华绰号“阿华”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与朱永华一同受审的其他5人因同罪也分别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朱永华、高鹤山、黄秀兰、程坤来谋划购买冰毒,携带购得的冰毒130克进入运输环节,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朱永华、高鹤山分别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黄秀兰、程坤来等人因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记者 徐岩 实习生 佟婷婷/报道)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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