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男子从事贩毒活动被判刑15年 自称曾是赵薇保镖

2008年03月06日 16:21 来源:中国吉林网-城市晚报 发表评论

  昨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宣判,自称曾给明星赵薇当过保镖的第一被告人朱永华绰号“阿华”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与朱永华一同受审的其他5人因同罪也分别被判刑。

  法院审理认为,朱永华、高鹤山、黄秀兰、程坤来谋划购买冰毒,携带购得的冰毒130克进入运输环节,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朱永华、高鹤山分别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黄秀兰、程坤来等人因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记者 徐岩 实习生 佟婷婷/报道)

编辑:朱鹏英】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119”消防日 全国各地开展宣传活动
图:印度尼西亚发生6.7级地震
萨尔瓦多遭飓风“伊达”袭击 上百人死亡
组图:解放军战士业余演出队
组图:理发师制头发丝版“福虎”贺岁虎年
高清:南非比基尼大游行破世界纪录
图:桂林旱情严重 漓江水景难觅
图:世界“赌神”聚首赌城争第一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 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图片库服务】-【资源合作】-【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