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山西首家法院执行注射死刑 执行死刑不再闻枪声

2008年04月10日 18: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太原4月10日电(张雷杰)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不断推进,死刑执行制度向文明化、人道化方向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今日记者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以后对依法判处死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罪犯全面实行以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

  此举在山西法院系统刑事审判工作中具有开创性历史意义,太原市中院方面的消息称,该院是山西省法院系统中首家全面停止用枪决执行死刑。

  中国一九九七年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由于注射执行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较大,从全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以往太原中院的死刑执行工作都是采用枪决的方式执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注射执行死刑工作的要求,山西太原中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从二OO二年起就开始进行酝酿和筹备。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七日,太原市中级法院决定建设“注射执行死刑刑场”。同年八月三十日,太原市中级法院在全省范围内首次开展了注射执行死刑的尝试,第一次试用注射方法对两名罪犯执行死刑。

  二OO四年十一月,太原市中级法院竣工启用了多功能、全国一流的固定刑场,先后购置了注射执行的配套设施,为开展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创造了硬件条件。新刑场位于太原市杏花岭区小返乡、中涧河乡、尖草坪区新城乡三乡交界处,距永安殡仪馆仅几百米。是目前中国的法院中占地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的固定刑场。

  同时,该院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在不断总结和完善的基础上,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严格的操作规程,建立了科学的流程管理体系。

  一切条件具备之后,太原中院决定,从今年三月一日起,对被依法判处死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罪犯全面实行以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截至目前,该院已注射执行四次八例死刑案,均获得成功。(完)

编辑:余瑞冬】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更多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