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睢宁水利局原局长张新昌因受贿罪,被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腐败分子犯罪的手段都是相似的,而他们的庭审供述往往各有各的不同,有时还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听了张新昌的供述,就不免让人为之动容。张新昌对于收受多名下属钱物的辩解就颇有“创意”:行贿的人“都是含着眼泪让我把钱收下的,我觉得我不收就对不起他们”。(5月15日《检察日报》)
是的,做人难,做廉政官员更难。人家提着钱送给你,难道自己不会用、不能用?既然送钱给你,说明人家对你尊重,对你关心,希望你的日子更加滋润。不收,岂不是拂了人家的好意?再说,人家“都是含着眼泪”送钱的,不但有大把的钞票,而且有一片真情。张新昌也是人,面对这样的送礼者,不收也难,不收,就对不起人家。张新昌是多么善解人意、多么富有同情心啊!
在行贿的问题上,有一点似乎可以肯定,就是行贿者至少在表面上绝不会作不情愿状、作艰难状的。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方向另一方行贿,总是心怀鬼胎,总是希望把礼送出去,这样才能有一种获得敲门砖的感觉。“含着眼泪”送钱,是送钱的“苦肉计”,显然是为了引诱对方上钩,同时也表示志在必得。
“不收就对不起他们”,这只不过是贪官张新昌的一句托词。他受贿哪里顾得上考虑对方的情绪,活脱脱一副人心不足蛇吞象的贪婪相。比如,当得知行贿者将“20万元”送到了其同事(时任副局长)梁化林家中时,张新昌在电话中竟张口就向梁化林要15万元,只给梁化林留下5万元。当梁化林有些不乐意时,张新昌当即“严肃”地对梁化林“批评”了一通。锱铢必较,多多益善,钱,在张新昌的眼中就是神明,就是一切。
事实上,“不收就对不起他们”,并非问题的终结,而是犯罪的开始,收了,就得考虑如何对得起他们,如何收得心安理得,如何让对方的眼泪流得值,如何让对方的钱送得心甘情愿。
行贿的人“都是含着眼泪让我把钱收下的,我觉得我不收就对不起他们”。显然是受贿有理论,倘若这是真情,是实感,我倒要对张新昌问一声:此时此刻,你为什么就不能“含着眼泪”拒收?(范 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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