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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涉雇人追杀奸夫 法院称证据不足判无罪

2008年05月22日 05:39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本报讯 (记者钟一飞)怀疑老婆与一男子有外遇,遂雇人将该男子杀害,佛山亿万富翁区润华因涉嫌故意杀人,日前在佛山市禅城区法院过堂。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被害人被杀是受被告指使,禅城区法院判决宣布区润华无罪。

  区润华,1968年出生,是佛山市南海区华图实业有限公司法人。被害人叶文杰曾为佛山市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辞职后经商,被害前在佛山市区经营一家叫“夜色风华”的娱乐场所,2006年11月12日被一伙人在佛山市禅城区一粥店门口狂砍13刀死亡。

  据佛山市禅城区检察院指控,2006年2月底,被告人区润华得知妻子李某有外遇后,与弟弟区润文找到朱志勤,指使他报复李某的情人叶文杰。2006年5月10日凌晨3时许,在朱志勤的指使下,李勇和另一男子在禅城区福宁路持刀追砍叶文杰,后叶逃脱。同年11月12日凌晨3时许,李勇伙同郑向阳跟踪叶文杰等人到佛山禅城区汾江南路如轩砂锅粥店后打电话通知朱志勤,朱志勤即纠合林涛赶来会合。凌晨4时许,郑向阳上前用带备的胡椒喷雾剂喷射叶文杰的脸部,李勇、林涛则各持一把砍刀对着叶文杰的手、脚等部位猛砍。当晚,叶文杰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本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共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焦点集中在叶文杰被追杀致死是否受区润华指使。区润华在庭上承认,曾因怀疑老婆有外遇,找人去“教训”老婆的情人叶文杰。他承认,2006年5月,叶文杰被追杀,大腿被砍伤那次是他和弟弟区润文找人报复。事后,其老婆问是不是他干的,他觉得事情有泄露,就多次告诉区润文和朱志勤不要再去搞叶文杰。所以,第二次,也即2006年11月砍死叶文杰的事情,区润华认为与自己无关。区润文的供述与区润华一致。另案被告朱志勤则供述,区润文和区润华常催促他快点殴打叶文杰。

  法院认为,区润华的供述有区润文的供述予以印证,并有朱志勤关于区润华叫其和区润文暂时停止教训叶文杰的供述予以佐证。而朱志勤的关于区润华在叫其停止伤害叶文杰后,又再叫其伤害叶文杰的供述,缺乏其他证据予以印证,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因此公诉机关据以证明区润华犯罪事实的证据不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法院宣布区润华无罪。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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