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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航6飞行员辞职获准赔款近千万元 有人当场昏厥

2008年05月30日 07:52 来源:东方早报 发表评论

  昨天,备受关注的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下简称“国航浙江分公司”)6名飞行员辞职案在杭州萧山区法院开庭。双方均表达了调解意愿,并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根据协议,6名飞行员将分别向国航浙江分公司支付129万—170万元不等的赔偿款,后者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两个多月前,同在该院审理的另一起飞行员辞职案中,飞行员马锡锋被判赔偿国航浙江分公司210万元,马在听到判决结果后当场昏厥。

  6人辞职遭3500万索赔

  昨天8时30分,6名休闲打扮的飞行员步入法庭,其中有2名“80后”,年纪最大的也不过31岁。据了解,这6名飞行员的辞职案分属6个案件,因案情类似合并审理。

  胡乐建1981年出生,2004年6月进入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当年9月,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注销。胡的起诉状称,新的国航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未与其签劳动合同,原告多次要求重签劳动合同均无果。2007年10月,原告向公司递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但后者未移交档案等材料。今年1月,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曾对该案作出裁决,但胡对结果不满,遂向法院起诉。随后,国航浙江分公司向萧山区法院提出反诉,要求胡支付招录费、培训费、赔偿金等共471.8万元,并请求判决被告在合同解除后2年内不得在其他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工作。

  其他5人的经历与胡乐建相似。飞行员郭良被航空公司索赔575.8万元,李志勇、杨杰、贾勇、夏骞均被索赔618.8万元,总计超过3500万元。

  “下家”是民营航空公司

  昨天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出人意料的是,双方律师均表示已初步拟订调解协议草案。接下来,审判长与双方律师协商了调解协议的内容、措辞,最终出具《民事调解书》。

  根据协议,飞行员与国航浙江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今年9月8日解除,前者应向后者支付相应赔偿。6名飞行员的赔款从129.2068万至170.3877万元不等,合计960多万元。

  飞行员代理律师张起淮对早报记者说,本着调解的意愿,6名飞行员此前已4次赴京与国航高层协商,并得到对方的理解,最终达成协议。飞行员夏骞向早报记者透露,6名飞行员的“下家”是2家民营航空公司,但他再三强调,自己并不是找好下家后提出辞职的,“主要问题是在原航空公司有诸多不适应的地方。”

  - 专家说法

  飞行员急需“转会”制

  被称为“航空案第一律师”的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张起淮在接受早报采访时表示,航空运输业缺乏相关规范“导致飞行员处于严重弱势的地位”。

  国航浙江公司代理律师、吴清旺说,飞行员与航空公司的纠纷高发,是航空业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特有现象,“大量兴起的民营航空公司,人才来源只能是国有航空公司”。他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制订飞行员“身价”衡量标准,建立明确的“转会”制度。 (早报记者 吴正懿 通讯员 徐治平)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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