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上海地铁公司一经理受贿270万元被判刑6年

2008年05月30日 13:14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上海)地铁运营公司一经理接受工程公司请托,受贿270万余元。近日,徐汇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玮有期徒刑6年,没收财产10万元。

  现年39岁的张玮是上海地铁运营公司监护分公司副经理。工作期间,张玮应上海京海工程技术公司总经理王女士请托,利用其负责审核工程施工对地铁安全运行的监测方案的工作便利,将相关监测工程交给京海公司实施。期间,张玮多次收受王女士的好处费达227.3万元,收受超市购物卡、百货公司礼券等价值8万元的物品。此外,张玮还持有关发票到京海公司报销40余万元。去年11月20日,张玮到司法机关自首。

  法院经审理查明,张玮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系自首,并主动退赔全部赃款,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王赛特】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