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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屡被打击报复 知情公民成"沉默的大多数"

2008年06月26日 10:33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是举报人保护制度改善进展缓慢,使得一些知情公民成了“沉默的大多数”。

  不知不觉间,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宣传周”已走到了第十个年头。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新闻不时出现,使得“举报人保护”在今年照例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重庆市检察机关就推出了一个“密室举报”的措施。据称这只是保护举报人的“第一步”,如果举报人觉得自己或亲属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还可向检察院申请“24小时贴身保护”。(《重庆晚报》6月24日)

  其实,“贴身保护”之难,让“密室举报”的意义更加凸显出来,对举报人的最好保护也许就是让举报人混迹于茫茫人海中。谁都可能是举报人,被举报方想要报复也难以下手。

  因而,为举报人严格保守秘密必须被放置于举报工作最重要的位置。但如果反腐机构日常流程,使一个举报线索可能经历数人甚至十余人过手,最终交到办案人员的手里,那么这样的举报线索处理,想不泄密很难。也有人建议可试行专人接待、单线联系,但在目前的状况之下要完成这样的制度转换,还不尽现实。

  资料显示,从去年1月至今年5月,查办的474件职务犯罪案件中,群众举报的只占立案总数的23.8%。这一数据恐怕并非表明职务犯罪案件正在大幅下降,也与公众的举报积极性受到打击紧密关联,是举报人保护制度改善进展缓慢,使得一些知情公民成了“沉默的大多数”。

  如果完善的举报人保护措施实行还不现实,笔者建议检察机关应更多宣传匿名举报和密码举报。“密室举报”强调了为举报人保密的重要性,对于重庆和重庆之外的广大举报人来说,“密室举报”还远远不够。首先,全国每一间举报接待室都应该成为“密室”。其次,保密应体现在举报线索处理的每一个环节,而不仅仅停留在“举报”的那一时段。再次,在完善保密和保护工作的同时,检察机关一定要用公正的处理和及时的反馈来立信于民。对于举报人而言,除了自身的安全,他还希望举报内容的依法处理。

  □王琳(海南 法律工作者)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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