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有人要炸歌厅 男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被判刑
2008年07月02日 23:53 来源:人民网 发表评论
今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谈剑秋亲自在虹口法院开示范庭。尹某为泄私愤,谎称有人要炸歌厅,两次拨打“110”,经过依法审查,虹口检察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将尹某提起公诉。
尹某,43岁,吉林人,今年5月9日下午3时许,尹某为泄私愤在本市某歌厅5楼厕所内,用手机2次拨打“110”报警电话,称该歌厅6楼处有人要用炸药包作案。接报后,上海市公安局虹口分局迅速出动20余名民警、排爆专家及2辆消防车赶往现场处置,并封锁现场及周边道路。这造成群众围观,交通堵塞达1小时。后经周密搜查,在现场没有发现可疑物品。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非常重视正在上海检察系统开展的“集中听庭评议”和“公诉文书评选”两项活动,着力提高公诉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分管检察长带头办理大要案,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在示范庭上,谈剑秋副检察长规范有力的出庭指控得到了参加旁听的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庭审中,谈剑秋副检察长表示,尹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已构成犯罪。但尹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公诉人的意见,当庭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尹某两年有期徒刑。(包蹇 陈益俊)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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