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不论吃喝用全往自家搬 商店店长逃逸后被抓获

2008年07月15日 17:05 来源:今晚报 发表评论

  一商店店长利用职务之便,将店内商品及销售收入据为己有。日前,该店长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今天上午,河西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指控,28岁的王某原系本市一家商贸连锁公司某店店长,曾于2005年3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去年5月1日至8日,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该店在这期间的销售收入9100余元、备用金1740元、各种烟酒(价值1.6万余元)及生活用品(价值5700余元)据为己有,并将部分香烟低价销赃,获4000余元全部挥霍。王某在将其余赃物藏匿于住处后逃匿。今年1月8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本单位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3万余元,数额较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孙启明 通讯员徐德利 邢泉)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以色列:夏日水仗好凉爽
一周网络热点人物七宗"最"(6.28-7.4)
图:瑞士立12米高塑像祭“天王”
图:法国发生火车相撞事故 13人受伤
图:海口暴雨来袭前出现“阴阳天”
图:西班牙警方挫败“飞艇越狱”
广西融水遭洪水袭击 城区街上泛舟
美月球勘测轨道飞行器发回首批照片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