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
昨日,广发证券内幕交易案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开庭。庭审中,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其弟董德伟、同学赵书亚三被告集体翻供,称审讯过程中公安机关有逼供和诱供行为。
检方起诉的对象共三人:董正青被控内幕交易及泄露内幕信息罪,其弟董德伟及其同学赵书亚被控内幕交易罪。此前有媒体报道,董正青在押期间承认利用职务之便,将广发证券借壳延边公路的消息提前告知其弟董德伟,董德伟随即投入数千万资金购入延边公路股票,由此获利4000余万元。同时,董正青的大学同学赵书亚也因此获利100余万元。
在昨日上午的庭审中,董正青等三被告集体当庭翻供,称审讯过程中公安机关有逼供和诱供行为。董正青称公安机关的审讯笔录与其个人的本意不符,当时在笔录上签字的原因是他被告知这样做有利于“广发顺利借壳”。而赵书亚则称他在公安机关的审讯笔录上签字是因为受到了威胁。
不过,董德伟承认,自己用几十个拖拉机账户,购买了总计1000多万股S延边路。为了规避监管,他将部分账户转给赵书亚。
截至记者发稿时,案件正在庭审中。董正青家属及律师表示不便接受采访。(记者高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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