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桂林一警察因感情不合残忍杀妻 一审判被死刑

2008年09月10日 08:5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广西桂林市雁山区公安分局民警蒋彤杀妻一案于9月8日在桂林市公开宣判。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蒋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者家属经济损失6874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蒋彤现年40岁,大学文化,被捕前系桂林市雁山区公安分局的一名民警,从事过刑事工作多年。2006年12月,被告人蒋彤与被害人粟某登记结婚。婚前粟某作了财产公证,婚后又立了遗嘱。婚后,二人因钱财和生活琐事经常吵架,夫妻感情不合。被告人蒋彤遂预谋杀害粟某。

  2007年8月16日17时许,被告人蒋彤携带事先准备好的卡刀、绳子、纱手套、麻醉药物、饮料等作案工具,以游泳为由驾车将粟某骗至灵川县九屋乡某山庄。当晚8时许,二人在月亮湾山庄附近的小溪游泳后,蒋某将麻醉药物注入事先准备好的饮料给粟某喝,然后驾车返回桂林。途中,蒋某判定粟某已完全被麻醉睡熟,便停车戴上纱手套,用手掐、绳子勒粟某的颈部,并用绳子将粟某的手脚捆绑;担心粟某不死,又用卡刀朝粟某的脖子连捅两刀,致粟某失血性休克合并机械性窒息死亡。

  为制造抢车杀人的假像,案发前,被告人蒋彤分别多次用事先准备用于作案的三张神州行手机卡拨打粟某的手机;为制造粟某活着的假像,案发当晚和17日上午,被告人蒋彤又分别用自己的手机卡、神州行手机卡、桂林市新球大酒店总台的电话拨打粟某的手机,以转移侦查视线。17日21时许,被告人蒋彤在桂林市公安局雁山分局被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蒋彤身为公安干警,执法人员,因与妻子感情不合和钱财问题而预谋杀妻,手段残忍,影响极坏,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且无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应依法从严惩处。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莫小松)

编辑:朱鹏英】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甘肃白银屈盛煤矿事故已造成20人遇难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盘点世界现役十大明星航母舰载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13米高巨型花篮“绽放”天安门广场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中国首艘航空母舰正式交接入列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日本发生列车脱轨事故 致9人受伤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沙特民众首都街头驾车巡游庆祝建国日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世界模特嘉年华 60佳丽夜游杜甫草堂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青海北部出现降雪
每日关注  
鍏充簬鎴戜滑銆-About us 銆- 鑱旂郴鎴戜滑銆-骞垮憡鏈嶅姟銆-渚涚ǹ鏈嶅姟銆-銆娉曞緥澹版槑銆-銆鎷涜仒淇℃伅銆-銆缃戠珯鍦板浘銆-銆鐣欒█鍙嶉

鏈綉绔欐墍鍒婅浇淇℃伅锛屼笉浠h〃涓柊绀惧拰涓柊缃戣鐐广 鍒婄敤鏈綉绔欑ǹ浠讹紝鍔$粡涔﹂潰鎺堟潈銆
鏈粡鎺堟潈绂佹杞浇銆佹憳缂栥佸鍒跺強寤虹珛闀滃儚锛岃繚鑰呭皢渚濇硶杩界┒娉曞緥璐d换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