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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与二审辩护律师当面签订委托书

2008年10月10日 19:20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九月二十七日,“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因诈骗罪和非法持有弹药罪在陕西旬阳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审理,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并处罚金两千元人民币,返还所得两万元奖金。 中新社发 程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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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0日17时30分从周正龙二审辩护律师处获悉,周正龙已经和两名辩护律师见面,并当面正式签订辩护律师委托协议书。

  据介绍,10日下午,准备为周正龙二审辩护的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律师顾玉树和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建军在旬阳县见到了周正龙本人,并与他正式签订代理律师委托协议书,两名律师都将免费义务为周正龙案二审进行辩护。接受委托后,他们将开始进一步调查。按照有关规定,刑事案件一审提出上诉,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应该在一个月,最迟一个半月内开庭审理。(记者梁娟)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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