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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津县一村官欠债1万不还 被司法拘留15日

2008年12月09日 15:48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发表评论

  钟强(化名)是(成都市)新津县某村的村支书,但却因为拒不偿还一笔1万元的欠款被法院司法拘留15日。昨日,新津法院对包括钟强在内的4名“老赖”采取了强制措施,不归还保险公司欠款的杨雄(化名)和另外2名“老赖”也分别被司法拘留15日。

  不还欠款 村支书遭拘

  35岁的钟强是新津县某村的村支书。2006年6月,钟强以自己经济困难为由,向朋友王谦(化名)借钱1万元,并约定在年底前归还。哪知道钱到手后,钟强就再也没有提起过还钱的事情。王谦多次找到钟强协商还钱的事情,也一直未果,无奈之下,王谦将钟强告上法庭。今年4月,新津法院作出判决,要求钟强在今年5月31日前归还欠款。

  面对法院的生效判决,钟强依然我行我素,不偿还欠款。昨日下午,法院对钟强采取了强制措施,将其传唤到法院,并作出对他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当一副冰冷的手铐戴在钟强手上的时候,钟强终于默默地低下了头。

  违约不还垫付款 他也被拘

  杨雄(化名)曾与大地财保四川分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单,为他的客车购买了保险,哪知道他将车子借给朋友驾驶,却惹上了麻烦。朋友在驾驶过程中不幸撞伤了行人,行人将其告上法庭。2006年,法院作出判决,要求保险公司为杨雄垫付赔偿3万多元。但后经查实,杨雄的朋友属于无证驾驶,并且在撞伤人后有逃逸的行为,按照当初的合同约定,保险公司不应当对此承担赔偿责任,于是,保险公司又将杨雄和其朋友告上了法庭,要求2人退还赔偿的费用。2006年12月,法院作出判决,要求杨雄给付保险公司32415.2元的赔偿费用。

  但此后杨雄却当起了“老赖”,对于自己应当承担的赔偿费用,他分文未付。最终,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杨雄也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杨雄在被拘2小时后,其亲属将欠款送来还清,杨雄随后被放了。(来源: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新津法 记者张实秋)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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