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男友 她找出真正票贩
周明宇被抓后,张亚均为了替他洗清不白之冤,煞费苦心地多次找到票贩子曹本强的侄子曹大卫,与他聊那次倒票的前后经过。
10月27日,在张亚均的超市内,曹大卫说:“2007年7月19日,叔叔曹本强倒卖车票,婶子张巧萍让我去世纪坛医院门口踩过点儿。我先到雍彬的轿车那里瞄了一眼,确认安全后,便给叔叔打了电话。叔叔接到电话后,没有带火车票到世纪坛医院门口,而是打电话叫我和婶子一起送票过去。婶子张巧萍把票从轿车窗口递给了叔叔曹本强,他又把票交给旅客……”
曹大卫与张亚均的这番谈话,被超市内的服务员用手机全部录了下来,然后被刻成光盘送到了法官手中。法官们看过光盘后,感觉录得不是太清楚。为了获取一份更加清晰的证据,张亚均再次将曹大卫约请到她的超市内。这一次,他们比上一次更加详细的交谈被专业摄像师偷偷全程录下。
2007年11月30日,在张亚均的配合下,北京警方在西客站附近将涉嫌倒卖车票的曹大卫及其婶子张巧萍抓获。
眼看春节临近,律师李静一次次与办案检察官沟通,希望给周明宇办理取保候审,以免其被无辜长期羁押。办案检察官认为,有票贩的供述,又有购票人的指认,此案应该是个铁案。但迫于那两张光盘的压力,他不得不以补充侦查为由,申请法院延期审理此案。
无罪获释 他有进一步要求
2008年2月22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倒卖车票案进行审理。在庭审中,律师李静提出了一个罕见的怪现象,在公诉机关的起诉书上,只有两名涉案嫌疑人曹本强和周明宇,但事实上,此时已有四名犯罪嫌疑人被关在同一看守所内。对律师的两次质疑,检察官始终闭口不答。
法庭上,曹本强坚称那11张火车票是从周明宇手中拿的。
周明宇始终不承认参与了倒票活动,并一再质疑警方:“假若我参与倒票,那11张票上应该留有我的指纹,为啥不做指纹鉴定?假若是我去北京世纪坛医院门口送的票,那里到处是摄像头,警方为啥不调取录像?”
2008年4月8日,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建议,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事实发生变化为由撤回对周明宇的起诉。
此时,周明宇已经在看守所被羁押了265天,从进去时的体重90.5公斤降到出来时的67.5公斤,周明宇把23公斤肉丢在了看守所中:“我丢在里面的,不仅仅是23公斤肉,还有名誉、自尊……”
记者先后到相关公安部门及检察院采访,得到的答复都是:此案已结,不接受采访。
2008年9月2日,周明宇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
这一次,周明宇的幸运或许将要到来。因为他赶上了《国家赔偿法》实施14年来的首次修改。听了周明宇的案情后,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分析说,如果周明宇想申请关于小店经济损失的赔偿,恐怕很难实现,因为在此次修改后,间接经济损失仍不会进入赔偿范围。
“但是这次修改增加了精神损失赔偿,这对周明宇来说是个好事,而且取消了确认程序,第一道‘坎’没了。”马怀德说。
没了第一道“坎”,周明宇可以顺利获得国家赔偿,但他想要拿到精神损失赔偿以及想要追究某些办案人员侵权的期望,估计近期仍难实现。等待他的,也许还会有很多道“坎”。 (大河报) (记者朱长振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