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手机爆炸案”原系私藏仿制枪走火致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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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手机爆炸案”原系私藏仿制枪走火致死
2009年02月10日 21: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广州二月十日电 (唐贵江 龚宣)春节期间广州越秀区发生的“手机爆炸案”侦破有最新进展,记者今天从广州市警方证实,该死者是被自己私藏的仿制枪械“走火”,造成枪弹击发,造成颈动脉等重要部位破裂大失血休克死亡。

  据介绍,一月三十日事发当晚七点半,广州越秀区东华南路某电脑商店内突然传出一声爆响,该店员工黄某平(男,四十五岁,广东揭西人)应声倒卧在地,另一员工刘某见状立即报警并通知“一二0”急救,黄某平经医生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越秀警方接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发现死者死因可疑,经过现场勘查和大量的走访调查,以及日前对死者进行尸体解剖,并于二月九日下午对相关物证作出检验鉴定。

  警方经综合分析认为:事发时,黄某平与另一店员刘某正在店内清点货物,黄某平藏在身上的装有子弹的仿制枪械突然掉落地上造成“走火”击发,弹头由下而上击穿其胸部及颈部动脉,致其失血过多死亡。

  事后警方在黄某平所携带的随身物品中发现多发手枪子弹,并在其的租住点搜查发现与现场所遗留的痕迹相符的物证。

  对于死者私藏枪弹的来源和动机等,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完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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