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一商家卖锁“底气足” 赔钱条件却“雷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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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一商家卖锁“底气足” 赔钱条件却“雷人”
2009年02月11日 14:20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样子很“唬人”的“博士锁”。 韩东 陈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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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这买锁可签协议,摩托车被盗赔5000元,电动车赔2500元,自行车赔1000元”扬州一经营锁具的商家极有“底气”地打出这样的广告,希望顾客“放心买锁”。但商家同时给出的赔钱条件很是“雷人”:必须提供撬坏的锁、车辆被盗的社区及警方证明,此外“坏锁”还必须经过检验。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扬州市甘泉路上的这家“博士锁”经营店。据了解,该店是安徽省六安市一家锁具公司的连锁店,店内的张女士介绍,这些锁具是“牛津大学博士”发明制造的,质量非常过关,除了专用的钥匙,即使是万能钥匙“都拿它没办法”,而且铁锤、砖头也砸不坏锁。张女士告诉记者,顾客买车锁时需要出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发票,然后签订《保险协议书》,如果是因为锁的质量问题车辆被盗的话,需要社区和派出所出具证明,最后还需要将被撬坏的锁拿到店里来,经总部检验后证实确实是被撬坏的,摩托车赔偿5000元,电动车赔偿2500元,自行车赔偿1000元,门锁赔偿8000元。若小偷将车和锁一起偷走的话,经公安部门证实,总部核实后,给予100元补偿。

  记者注意到,该店广告上赫然写着:“敢实行丢车赔偿,是因为5年来还没有因锁的质量问题丢车的!”据介绍,该连锁店进入扬州已经4年多时间,从来没有因为锁的质量问题来索赔的,“博士锁”的价格比普通锁稍高,销量还不错。记者随机采访发现,对商家的广告和“承诺”,不少人都是付之一笑。市民认为,“索赔门槛”太高,很少有人会“较真”。小偷撬开锁后不会将锁遗留在案发现场,很可能将撬开的锁扔掉。此外要有那么多证明,最终还要接受总部检验,“卖锁的不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吗?”

  有市民提出,顾客如果能请工匠撬锁,却谎称被盗来索赔该怎么办?张女士说,社会上毕竟是好人多,开业4年多来还没出现过这样的情况,“前几天,一位女士将自己的电动车借给同事,但同事忘了锁车,结果车被偷了,锁还在手里。当时有人出主意说,可以制造一个锁被撬的假象来索赔,但这位女士并没有这么做。”

  (韩东 陈咏)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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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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