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上演山寨版<不差钱>:饭店用"雷人"餐券抵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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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上演山寨版<不差钱>:饭店用"雷人"餐券抵债
2009年02月14日 14:07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老何手握一大把“雷人”餐券。韩东 陈咏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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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扬州市区一饭店上演了一幕“山寨版”的《不差钱》。该饭店欠一装修工2500元工钱,竟用餐券抵,且使用餐券的条件很是“雷人”:必须中午消费、必须在15天内消费完……半个月吃掉2500元怎么吃啊,生活水平不高的装修工当场“反抗”,饭店方面却说:“我不差你钱呀!”

  家住扬州市区姚庄小区的何家军昨日向记者求助时介绍,自己和妻子都是湖北荆州农村人,开着一家小装潢店,春节前到该市顺水楼饭店做塑钢装潢生意,夫妇俩忙活了9天,但结账的时候,9000多元的装潢款,只给了7000元现金,剩下的给了2500元饭店消费券。

  老何手中的“消费券”共25张,每张面值100元。记者注意到,该券背面的消费条件非常“雷人”:本券只限中午消费、一次消费不能超过3桌、该券不能用于在酒店内购买烟酒、不准自带酒水、使用该券不开发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15天)消费完、不兑换现金、不找零……“我们做小本生意的,到大酒店根本消费不起,单凭我们两个人去吃,半个月怎么可能吃得完?”老何的妻子着急地说。

  昨天上午,记者陪同何先生一起来到顺水楼饭店。得知来意后,饭店执行董事王先生称,这里面可能有误会,这么大的酒店怎么会连2500元装潢款都付不起呢?酒店“不差钱”。王董事表示,何先生可以随时到酒店财务部将2500元“消费券”换成现金。之后,王董事和记者一起陪同老何来到财务部,工作人员很快给他兑换了2500元现金。事后王董事向记者解释,当初何先生夫妇是和负责那一块的工作人员结账的,双方意思可能没表达清楚,因为酒店的“消费券”相当于超市的优惠卡,可以打折销售,简言之也就是“省钱的优惠券”。

  (韩东 陈咏)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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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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