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最大网络赌球案一审宣判 涉案金额高达66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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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最大网络赌球案一审宣判 涉案金额高达66亿
2009年02月15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月15日,上海建国以来最大的网络赌球案在一审法院再次开庭,法院对20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钱葆春等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网站开设的网络赌博账号,合伙担任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之后他们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各自发展下级代理人或会员参赌,开设网络赌场,并从获取非法利益,此案涉案金额高达66亿元人民币。一审判决中,被指控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钱葆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温翔霖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1万元;其余被告1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至2年8个月,并处不等罚金,其中5人被判处缓刑。 中新社发 陈静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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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上海二月十五日电 (记者 陈静)上海迄今最大的网络赌球案今日再次开庭,法院对二十名被告作出一审判决。

  根据判决,被指控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钱葆春,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人民币;被告人温翔霖以开设赌场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零一万元;其余被告人邹军、刘必清、林兴等十八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两年八个月,并处不等罚金,其中朱春燕等五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判处缓刑。

  二○○六年八月至二○○七年七月间,被告人钱葆春、邹军、刘必清利用他人提供的境外赌博网站开设的网络赌博账号,合伙担任“太阳城”、“新宝”(又名“皇冠”)等赌博网站的代理人。之后三人通过开设和发放赌博账号,各自发展下级代理人或会员参赌,开设网络赌场,并从有效投注额中按“分成”或者“提成”等方式获取非法利益,涉案金额高达六十六亿元人民币。

  有关人士介绍,此案中的网络赌博团伙包括了上级代理、下级代理、会员、操盘手、赌资交接者等人员,分工十分细致,且通过传销式扩张,最终形成了由境外赌博网站、境外庄家、境内一、二、三级代理、会员等搭建的网络赌博“金字塔”。

  一月十八日,此案曾在上海一审公开审理,网络赌博团伙成员全部在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由于二十名被告对检察院指控的犯罪皆无异议,法庭对该案采取了普通简化审程序。

  有法律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网络赌球犯罪的发展呈现新特点。该类型案件涉案投注金额越来越高,动辄数万元。在网络赌球案中,犯罪分子隐蔽性很强,投注参赌虚拟化程度较高,证据易隐匿,取证较为困难。另外,不同于传统的聚众赌博,网络赌博渗透性强,大多通过传销式扩张,范围越来越广,常常出现跨地区、跨省份甚至跨境赌博。网络赌球犯罪的组织性更强,且与以往相比,分工已经越来越细,会涉及信息传送、赌资结算、账务管理、网络维护等多个环节。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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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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