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随州杀8人案疑犯:"破烂王"智商高 报复心强(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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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随州杀8人案疑犯:"破烂王"智商高 报复心强(2)
2009年02月18日 09:10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熊振林:“我本性并不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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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不到的葡萄,就把它拧碎”

  对于熊振林的杀人原因,检察机关在起诉书中有一段简短描述:“2007年下半年,熊振林与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九口堰村八组村民朱德清相好,2008年9月与妻子刘季华离婚。后欲与朱德清结婚、与刘季华复婚均不能遂愿,熊振林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杀人报复社会的念头。”

  纵观全案,婚姻不如意,可以说是熊振林产生杀人念头、实施杀人行为的一根“导火索”。而更深刻的原因,要从熊振林的成长经历说起。

  “从小我就处处宠着他,爱着他”,谈起犯下大罪的儿子,73岁的詹洪英心情复杂。她说,熊振林是她重组家庭后生的孩子,她害怕给孩子的心理带来阴影,百般呵护,结果把儿子宠坏了。作为熊家的独生子,熊振林从小受到百般娇惯。当地人透露,那时熊振林经常对父母“呼来喝去”,性格有些骄纵。

  1991年,17岁的熊振林考上随州一所技工学校。读书期间,熊振林逐渐显露出争强好胜、报复心强的一面,最终因为打架被学校开除。此后,18岁的他来到洛阳镇车站后那间小门市部,跟着父亲干起了收废品的行当。1995年,父亲去世后,熊振林接手废品收购站的生意。

  正是看中熊振林有上进心、勤劳的优点,刘季华与熊振林结为伴侣。但婚后生活,让刘季华看到了熊振林真实的一面:性格内向、报复心强;不善于与人交流,缺少朋友;有什么都憋在心里,尤其是有很重的“香火”情结。

  在刘季华看来,熊振林的变化有两个原因,一是有钱了,二是婚后两个人没有孩子。从2000年去医院检查之后,两口子就产生了激烈的矛盾。那时候,熊振林看她什么都“不顺眼”,经常骂骂咧咧,甚至“动手”。2001年,他们领养了一个扔弃在废品站门口的小女孩。但熊振林一直想要个儿子,甚至对哥哥表示,“花钱也要买个儿子。”

  当丧夫的朱德清到收购站来卖废品时,熊振林产生了新的希望。很快,熊振林与比他大9岁的朱德清“好上了”,熊振林经常晚上住在朱家,第二天早上才回家。2008年,刘季华得知后,两人关系一度恶化,并找人狠狠“教训”过丈夫。据熊振林说,这样的挨打经历先后有四次。这些,让他大受羞辱,经常对人说要“报仇”。

  2008年9月,熊振林与刘季华离婚。离婚让熊振林在经济上遇到了“难处”:两层楼房判给了刘季华,刘季华院子里也开起了废品收购站,成了前夫的竞争对手;熊振林还要承担养女3.5万元的抚养费,一直没有付清;而就在这个时候,废品收购生意越来越难做,收入远跟不上过去。

  “你早晚要死在我手里。”刘季华说熊振林不止一次这样威胁她。

  经济上遇到困难,感情也未能稳步前进。案发后,熊振林曾表示,案发前他最看重两件事:一是自己的生意,二是和朱德清结婚。但这两件事情都没能如意。

  “对生命、生活和婚姻感到绝望。”熊振林说,这是他杀人的真正原因。“吃不到的葡萄,就把它拧碎。”

  “有过节儿的都要杀掉”

  据该案公诉人、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胡良智介绍,杀人前,熊振林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和周密的计划。

  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熊振林准备了斧头、鱼叉、铜锁等作案工具。2009年1月4日,熊振林决意动手杀人。那一天,原本酒量不大的他喝下了半斤白酒。

  此时的熊振林已近乎疯狂,凡是与他有过过节儿的人和占过他便宜的人,都要杀掉。归案后在对警方的供述中,熊振林坦陈“杀一个也是杀,杀几个也是杀,反正是犯下了案,难逃一死”。

  在被杀害的8人中,有熊振林的雇工,有生意上的客户,也包括情妇朱德清,甚至连朱德清幼小的孙子也难逃厄运。翻阅案卷,熊振林的杀人过程历历在目,记者屡屡为其杀人原因的琐碎、杀人行为的疯狂感到不寒而栗。

  杀人过程,媒体已多有报道,本报无需再重复细节的血腥。但熊振林交代的杀人原因,却颇令人震惊:

  被杀对象:王万金,龙加富,二人均在熊振林废品收购站长期打工。前者54岁,后者,49岁,聋哑人。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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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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