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工拾金不昧被开除喊冤 公司称另有隐情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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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政工拾金不昧被开除喊冤 公司称另有隐情
2009年02月25日 13:41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多天前,省城一家家政公司的员工娄先生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钱包。好心的他多方联系,终于将钱包归还失主,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件事竟成了一个导火索,让他莫名其妙地丢掉了工作。

  家政工拾金不昧

  娄丙圣是历城区董家镇人,是济南旭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的一名家政工。20多天前的一个下午,他下班骑自行车回家时,无意间在工业南路和烈士山路路口捡到一个黄色钱包。

  仔细查看后娄先生发现,钱包内装着身份证、银行卡、美容卡等多张卡、证,还有280多元现金,身份证显示失主是魏女士。

  娄先生准备将钱包还给失主,他先后给失主居住地的派出所和居委会打电话,却被告知失主已经搬家,暂时无法联系。他又和媒体联系帮助寻找失主,可魏女士迟迟没有出现。

  十多天过去,娄先生家里经济有些紧张,他便把失主钱包里的200多元钱花掉了。2月中旬,魏女士通过派出所得知娄先生捡到了她的钱包,便急忙联系娄先生。

  “你怎么现在才来找我,我把钱包里的钱都花完了。”娄先生说。魏女士连忙表示,钱并不重要,她不要了,本来她就想酬谢娄先生,能拿到钱包里的卡、证就可以了。为了能有一个见证,双方约定2月19日在高新区娄先生的公司见面。

  19日上午,娄先生在公司韩经理等人的见证下,将钱包归还了魏女士。 “我手头正没钱,20日公司发工资,明天我就把那280元钱还给你。”娄先生向魏女士许诺。

  钱包失而复得,魏女士非常高兴,当即答应了娄先生,并给公司和娄先生写了一封感谢信。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看似圆满结束,岂料却节外生枝。

  莫名其妙丢工作

  20日上午,娄先生来到公司领取工资,却被告知“先把捡钱包的事处理完再说”。“发放工资和我捡钱包有什么关系?”娄先生十分不解。双方争执不下时,娄先生脱口而出:“我已经把钱给魏女士了。”

  公司领导当即打电话向魏女士核实,却得到了否定的答复。公司认为娄先生捡到钱包不向公司报告,且私自花掉失主的钱,还向公司撒谎,对公司名誉造成了影响,决定对娄先生罚款50元,且追缴失主的280元钱。此外娄先生以前有旷工、私留公款等现象,最终公司决定将娄先生开除,一月的工资也不予发放。

  这一处罚决定让娄先生非常震惊。“我拾金不昧反倒有错了?再说我是在下班时间捡到钱包的,这属于个人行为,公司凭什么干涉?”对于公司提出的他旷工、私留公款的理由,他也异议颇多。

  公司称另有隐情

  24日上午,记者陪同娄先生来到他所在的公司总部,见到了当时见证娄先生归还钱包的韩、徐两位经理。

  当被问及员工下班时间捡到钱包是否需要向公司汇报时,韩经理称,捡钱包的事本来确是娄先生的私事,但娄先生与失主在公司见面,就和公司产生了联系。

  “我们原本很赞赏娄丙圣拾金不昧的举动,还准备给予他一定的物质奖励,但后来发现他私自花掉失主的现金,事后也没有归还给失主,还对公司撒谎,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形象。我和徐经理20日到了魏女士家,向人家表示了歉意,并由徐经理垫钱,将280元归还了失主。”韩经理说,因此公司做出了对娄先生罚款50元,追缴失主280元现金的决定。

  徐经理介绍,其实开除娄丙圣并扣下工资,主要是因为他有旷工、私留公款等现象,“捡包事件”只是次要原因。按照公司规定,员工旷工三天以上将被扣发工资,不过记者在公司对娄先生的处罚通知上看到,开除娄先生的四项理由中,一、三两项都和“捡包事件”有关。

  失主说一场误会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失主魏女士。魏女士介绍,公司的领导确实去过她家,向她归还了280元现金。

  “家政公司的领导对我非常客气,他们认为娄先生在处理这件事上影响很不好,但我没想到公司最后竟把娄先生开除了。如果是因为捡钱包的事,我觉得公司做得有点过。”魏女士表示,娄先生确实是要主动向她归还钱包的,否则就不会多次联系她,最后和她见面了。

  “我觉得娄先生人很老实,可能就是不大会说话,又向公司撒了个没必要的谎,结果造成了误会。我向他们公司解释了好几次,希望不要处罚娄先生,但公司说开除娄先生还有别的原因,这我就不清楚了。本来是件好事,结果到了这个地步,让我也很不好意思。”魏女士颇为歉疚地说。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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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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