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管"事件:家属签字医院放弃救治已成"行规"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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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拔管"事件:家属签字医院放弃救治已成"行规"
2009年02月25日 14:59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34岁的胡菁静静地躺在ICU病房里,其丈夫文裕章一只手环着胡菁的头,把自己的头埋在她的胸前,一边哭,一边拔胡菁身上的管子———氧气管、输液管和一大堆监测管线。

  这是2月16日,广东省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一个ICU病房里上演的丈夫亲手结束妻子生命的悲剧性一幕。随后,丈夫有意杀妻质疑之声渐起?近日,文裕章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深圳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2月23日,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回应外界质疑,医生冯永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院方综合患者情况诊断认为胡菁为脑死亡。

  “有意杀妻”还是“不忍妻受罪”

  2月9日元宵节,晚上8时许,家住深圳市龙岗区的胡菁在家里离奇倒地。

  随后,胡菁被家人送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区一家医院经过紧急治疗,恢复了呼吸和心跳。当晚即被家人送往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生检查后就发出了病危通知书。经抢救,胡菁的病情稳定下来,被送进ICU病房,并戴上呼吸机。胡菁母亲肖女士说,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医院都没有向他们发过病危通知书。随后7天里,胡菁一直昏迷不醒。为了防止出现意外,胡菁的姐姐胡女士跟医生说好,如果要放弃治疗,也要征得胡菁娘家和婆家双方的同意才行。2月16日下午,文裕章却拔掉了胡菁身上的氧气管等。

  从胡菁发病到死亡,留下了一连串的疑问:她,为何离奇倒地?他,为何哭泣着拔掉妻子救命的管子?医院,七八名护士未能阻止拔管,医生是否可以放弃抢救?不想妻子受罪,丈夫有无权利拔管?

  医院模棱两可的脑死亡说法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目前,肖女士以医院未能阻止文裕章拔管拟起诉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2月23日,该医院医生冯永文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胡菁被送到医院时,没有自主呼吸、瞳孔放大,没有对光反射,血压不稳,心率很快。二院急诊科接诊时,距离胡菁心跳骤停已经超过1小时20分钟,病情非常危重。根据国外标准和国内一些医学文献,院方诊断认为胡菁的全脑功能衰竭。

  “医院采用了所有能采用的关于心肺脑复苏的手段,使胡菁的循环功能将有改善。但至2月16日,脑功能没有恢复,已经进入不可逆阶段,我们基本诊断为脑死亡。要真正确诊还需要经过脑电图等一些手段进行检查,由于拔管,这一切都没来得及做。此外,胡菁不但脑部受损,内脏器官也因为呼吸骤停缺氧,受到损害。我们认为胡菁会死于多脏器功能衰竭,死亡可能性大于95%。”冯医生说道。

  而胡菁的姐姐和母亲表示,不能接受“脑死亡”的诊断。她们回忆,从胡菁被送进医院后,医生从来都没有跟他们讲过胡菁已经“脑死亡”,怎么现在医院突然抛出脑死亡的诊断?家属还称,胡菁在ICU治疗期间,还曾接受过肾透析和换血,换了血之后,胡菁的脸色变得红润了许多。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生对于胡菁“脑死亡”的诊断是临床作出的,不会也没有写入到病历中。如果病人家属有疑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与医院接触。至于病历,按照医院规定,病人死亡五天后,才能交给家属复印。

  医院表示说胡菁的家属从始至终都没说要放弃治疗,然而让人疑惑的是,当文裕章在结束妻子生命的过程中,医护人员为何没有进行抢救。

  然而,一名业内人士解释说,医院当时可能是因为文裕章说了那些“我不想看她受罪,我们不要治疗了”之类的话,目前,只要病人直系家属坚持签字“放弃”,大多数医院就只能放弃救治已成一种被默认的“行规”。

  该业内人士指出,这种做法是与“安乐死”同时存在的另一个法律空白。“而关于医院的脑死亡鉴定和对病人家属的告知,还应该认真履行相关程序和医疗职责。”该人士如是对记者说。

  谨防“安乐死”成为杀人理由

  目前,文裕章因为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深圳警方刑事拘留。

  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思鲁称,我国目前还没有脑死亡立法。抛开死者在家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或人为情况,也不管死者在医院是否已经脑死亡,在胡菁住院时间如此之短的情况下,文裕章主动拔掉氧气管,其杀人的动机和行为都已经具备,这一点是没有什么争议的。

  采访中有专家指出,关于文裕章的做法,其实折射出的是目前关于“安乐死”的争议。“‘安乐死’的实施需要一个合理的道德和法律环境,目前中国法治建设尚属于起步阶段,公民社会远没有成熟,关于“安乐死”的法律法规更是巨大的空白。所以,要谨防‘安乐死’成为杀人的理由。”该专家如是说.(本报记者 游春亮 本报实习生 陈晓君)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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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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