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个体户伪造房产开发证获利395万被判6年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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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个体户伪造房产开发证获利395万被判6年
2009年02月26日 16:15 来源:湖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伪造证件开发房地产,获利395万多元。24日,这位建筑个体户姚某被武汉市中级人民院以非法经营罪,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财产30万元。据了解,这是该市首例因伪造房产开发证件被判刑的案件。

  现年50岁的武汉人姚某,在2006年10月至2007年12月间,未经批准就以武汉市蔡甸区一家工程公司的名义,从事旧城改造项目。因这家工程公司不同意姚某挂靠经营,且拆迁户要求查看审批手续,姚某便伪造了营业执照、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全套证件。随后,他以虚构的“武汉隆兴建筑集团开发有限公司”的名义,拆迁、开发及销售建成的房屋,并持伪造证件与银行办理期房贷款抵押事宜,期房购买户据此获取抵押贷款共120余万元。姚某获得该房地产项目房屋销售款共395万余元。

  去年11月,蔡甸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后,姚某不服,提出上诉。武汉市中院二审后认为,姚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证件,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严重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维持原判。(记者张真真、通讯员凃莉、陈丽敏)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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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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