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妇联主席建议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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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妇联主席建议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
2009年03月12日 15: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二日电 (记者 柴燕菲)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妇联主席厉月姿十二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有必要尽早制定并出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从根本上维护公民尤其是弱势群体在婚姻家庭中的人身权利。

  厉月姿认为,世界上已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有效遏制了家庭中的暴力行为。“中国作为相关国际公约的签署国,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问题上加强立法,既是对整个社会法制体系的完善,也是履行国际法义务,提升国际地位的必然要求。”

  目前,中国已有二十五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或文件,取得一定成效。厉月姿认为,为反家庭暴力专门立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文化部副部长赵少华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史哲学部主任江蓝生,也建议制定一部专门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两位委员表示,要对家庭暴力的概念、特殊处理程序等问题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进一步确立反家庭暴力的工作机制,为受害人提供及时保护和救助。

【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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