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色狼"物管被拘 猥亵小区女童或负刑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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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首例"色狼"物管被拘 猥亵小区女童或负刑责
2009年03月13日 08:58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前晚7时许,南岸区白鹤路139号某小区,一5岁小女孩在小区花园玩耍后,到底楼物管部上厕所时,被独自一人值班的物管工作人员带进办公室猥亵。目前,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据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透露:这是我市的首例“色狼”物管。

  5岁的小姑娘童童和星星(均为化名)是同班同学,又住同一小区。前天傍晚,两人在童童家吃过晚饭又想下楼玩,母亲吴梅(化名)忙着收拾碗筷,就没和孩子一起下楼。

  7时许,吴梅下楼后,女儿童童跑过来说道:“妈妈,物管那个哥哥很奇怪!”童童说,她去底楼物管部上厕所后,被“哥哥”叫进里面办公室,让她趴在沙发上,“哥哥”从背后抱住她,对着屁股蹭来蹭去。女儿说,前两天,星星去那上厕所时,那个“哥哥”也这样做过。

  吴梅当即在女儿带领下走进物管办公室,发现女儿说的“哥哥”竟是物管工作人员刘某。最初刘某并不承认。在童童和星星当面讲述事情经过后,刘某不再否认,一再向吴梅道歉,表示“我的行为确实不妥”。

  当晚,刘某被带到南岸区花园路派出所接受调查,目前已被拘留。办案民警说,具体情况尚在调查中,如果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刘某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该小区物管部工作人员说,刘是通过正规招聘考试录用的,在该小区物管部工作已经4年多,同事和业主反映都不错。物管负责人说,晚上安排一个人单独值班,这种管理上的疏忽,给了刘某机会。今后,将在管理上进行改进。

  吴梅很是害怕:“物管是业主花钱请来保护自己、提供服务的,对物管人员根本没什么防备心。平时都觉得孩子在小区内就像在家里一样安全,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记者在该小区随机调查了50多位业主,98%以上的业主跟吴梅一样,平时对物管员都是非常信任。业主陈女士得知此事震惊不已:物管人员和业主可以说是零距离接触,这样的“家贼”如果有歹心,根本是防不胜防。

  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工作人员称,业主和物管的关系确实很特殊,大多数业主对物管人员是非常信任的,为“家贼”创造了条件。 (张一叶)

【编辑: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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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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