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翔代言“凯迪拉克”车毁人伤遭起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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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翔代言“凯迪拉克”车毁人伤遭起诉
2009年03月30日 12: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南昌三月三十日电(记者 段长征)备受关注的中国体育明星刘翔代言凯迪拉克造成车毁人伤。二十九日,车主的委托代理人已经正式向法院递交了追加刘翔为被告的申请。

  据江西媒体大江网报道,原告袁先生表示,之所以追加刘翔为被告,是因为当初在购车时,他对比了好几个品牌的轿车,最后才选择了凯迪拉克,而刘翔的凯迪拉克代言广告在一定程度上左右了他的选择,否则他不会很快就定下来购买凯迪拉克的车子。

  据了解,今年三月四日晚,袁先生驾驶的“凯迪拉克”在江西昌樟高速公路与一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轿车严重损坏,车上的六个安全气囊却一个都没有弹出。事故导致车主袁先生鼻梁受伤,花去近千人民币医疗费用。

  事发后,袁先生找到销售商“绿地名凯”交涉,销售人员解释称,是车没有撞到气囊的点上,车主可请求权威机构对车子的质量进行检测。袁先生随后又找到该车生产商上海“通用”公司,他们给出的答复也是先进行检测。袁先生对双方的说法极为不满。

  在多次与厂家和经销商协商无果后,三月二十日,袁先生以被告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对厂家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和销售商江西绿地名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起诉讼,并委托著名的公益诉讼人士、被誉为“中国小蚂蚁”的唐伟以及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文军全权代理此案。当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红谷滩法庭正式受理了此案。

  这份诉状袁先生提出了三项请求,依法判决被告退回原告的全部购车款三十九万元人民币,赔偿原告三万三千三百三十三元人民币的车辆购置税,收回问题凯迪拉克轿车或更换一辆具有合格安全气囊的新车;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九百八十九点八九人民币医疗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一万元人民币。

  二十九日,车主袁先生对记者表示,事到如今厂家和经销商还没有给予一个明确的说法。因此,他除了起诉厂家和经销商以外,还要追加刘翔为被告。袁先生称,明星代言本身无可厚非,但他要通过这次诉讼给所有代言人一个警示——不能只顾代言费而忽视社会责任及大众对他们的信任。

  江西财经大学法律律师邹永军三十日对本社记者称,明星遭受“代言门”事件,都会在社会上产生冲击波,因为明星的示范效应会让许多人跟随。如果消费者吃亏上当,对代言的明星肯定不满,但又毫无办法。

  法律人士呼吁,应立法规范明星代言广告,使代言人在获取高额利润和报酬的同时,不得不考虑无视责任的恶果——高额罚款和名誉扫地的代价。(完)

【编辑:谢宏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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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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