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析信用卡诈骗惯用伎俩 盗用他人资料办卡套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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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析信用卡诈骗惯用伎俩 盗用他人资料办卡套现
2009年04月11日 10:43 来源:武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信用卡已深入人们的生活,有人在享受信用卡带来的各种便利的同时,也打起了利用信用卡谋取利益最大化的主意。昨日,武汉市公安局经保处发出信用卡诈骗预警,揭示目前信用卡诈骗的两种主要形式:个人恶意透支和盗用他人资料办卡透支。

  据透露,该处去年办理的一起盗用他人资料办理信用卡透支案件中,涉案经额已高达100万。

  信用卡套现融资

  恶意透支成罪犯

  今年4月7日,因涉嫌信用卡诈骗,36岁的李某被武汉警方正式批捕。李某是安徽人,上世纪90年代初就在武汉做生意,2006年,他听朋友建议,在1家银行办理了5张信用卡,采取用后一张卡套现的钱补前一张卡的欠款“窟窿”的方式,用一张卡套现的钱补另一张卡的钱。最后,当银行发现李某所持信用卡出现异常情况时,其坏账已经达到4万元左右。

  李某被捕时还认为,自己只是欠钱没还,怎么就犯法了呢?经保处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熊伟介绍,很多人都认为使用信用卡后不在规定时间内还款,大不了就是个人信用受到损失,却不知这已经是犯罪了。

  据介绍,很多人将信用卡当成一种融资的手段,办理多张信用卡后,利用POS机套现,取出现金。一旦资金链断裂,就成为死账。

  警方提示:刷卡消费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将信用卡作为融资的工具。据介绍,按照刑法规定,持卡人刷卡金额达到5000元,经银行催收3个月不还的,就是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范畴。

  冒用20人资料办卡

  恶意透支高达百万

  2008年8月,某银行发现持有该银行卡的武汉男子陈某,刷卡消费近万元后一直未归还,而且调查到其同事也有该行信用卡,透支了近万元,但本人否认有办卡。

  银行立刻报警,民警调查得知,为了便于消费,在2006年至2008年期间,陈某利用自己曾做过客服经理的便利,盗取了20人的资料,全部冒用某通讯公司员工的身份,先后在武汉7家银行办理了40余张信用卡,其恶意透支额度已经达到100万元。

  警方将陈某逮捕,据其交代,为了炒股,他冒用20多人资料办理信用卡透支变现,想等炒股赚了钱就把欠银行的钱还上,可谁想炒股亏了,钱也都没了。

  民警介绍,这种信用卡诈骗形式越来越多,关键在于很多市民的个人资料不注意保管,比如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上,被其利用。

  经保处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崔志说,市民在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应该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只用于办理那些业务。最好是将用途写在身份证复印件的正中间,这样不法分子想去办理信用卡,银行也不会给办。

  另外他还指出,市民填写合同时,需要留下个人资料,那么最好在合同上加上一条关于资料保密条款,这样对另一方也起到约束作用。(记者 肖娟 通讯员 夏洪波 吴艳)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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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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