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泥头车频频肇事 各部门均称“已尽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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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泥头车频频肇事 各部门均称“已尽职”
2009年04月13日 11:55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幕幕由“泥头车”制造的血淋淋的交通事故,接二连三地在广东省深圳市发生。

  4月4日凌晨1时许,在深圳市坪山街道创业路江岭路口,一辆“泥头车”与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小轿车司机当场死亡,两名乘客受伤。

  4月1日6时20分左右,在留仙大道,一辆河南牌号的“泥头车”由东向西行驶时与一个骑自行车的人发生碰撞,骑车人当场死亡。

  3月19日下午2时许,在繁华的富强路沙嘴路口,一名9岁女童穿越斑马线时,被快速驶来的外地牌照“泥头车”撞死。

  所谓“泥头车”是指那些运输建材渣土等的大型自卸货车。据不完全统计,去年至今,深圳市“泥头车”肇事案多达20余起,造成22人死亡,34人受伤,撞毁各种车辆20余辆(不包括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来自深圳市交警部门的数字统计显示,“泥头车”肇事案件正呈上升趋势。

  其实,早在2007年,深圳市便已开始大规模整治“泥头车”了。有关部门提出,当年年底前要实现市内基本杜绝无牌无证“泥头车”上路。2008年年底,深圳市还专门建立了“泥头车”部门联动执法制度。

  然而,在有制度、有措施、有行动的情况下,“泥头车”肇事却没有得到遏制。“泥头车”交通事故频发,到底责任出在谁身上呢?

  各部门均称“已尽职”

  一位行内人士向记者介绍,深圳市“泥头车”非法改装、超载现象十分严重。通过加高车厢、在底部加钢梁、钢板等方法拼凑起来的“泥头车”,其车身的自重与行驶证技术参数严重不符,在爬坡和转弯时极易翻倒。

  “深圳市对‘泥头车’的管理,采用的是部门联合执法并以交警执法为主的多头管理模式,但治理效果并不明显。”广东律师郭安元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深圳市管理“泥头车”的部门有4个:建设局、交通运输局、交警部门和城市管理局,每个部门都认为“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

  建设局称,自己只能管到工地,每个市政工地的土石施工队都有审查登记,其配备的车辆人员都有报备资料,都符合施工的安全要求;

  交警部门说,他们只能管“泥头车”上路后的事情,只能查车辆是否有执照,是否超载和超速行驶,而他们在工地出入口蹲点执法本来已有违规执法嫌疑,但他们仍然冒着风险执法,已经尽力了;

  交通运输局则表示,他们只对“泥头车”运输企业进行管理,凡“泥头车”经法定程序归属于一个运输企业的,必须提供安全培训和例行的年检证明,超出这个范围的事情他们也管不了;

  城市管理局称,他们的主要责任是管理“泥头车”的装车上路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和是否影响城市市容市貌。

  然而,一个令人哭笑不得的事情是,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部门能准确统计出深圳“泥头车”的真实数量,而广州市和周边城市却都有运营“泥头车”的相关确切数据。

  法定职责未履行到位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当数量的“泥头车”根本不买保险。一旦造成交通事故,“泥头车”一般会“走为上”。在没有买保险的情况下,受害人向车辆驾驶者、车辆所有人、车辆实际控制人追偿时,如果他们没有钱可以赔给受害者,受害者的权益就难以维护。即便有些“泥头车”买了保险,交通肇事后,受害人拿着保单和相关资料找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保险公司也会以“保险车辆必须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合同无效”的理由而拒绝理赔,这对受害人来说,追偿无疑成了难题。

  据了解,我国有关机动车的管理和交通规制方面的法规,对车辆办理牌证、约束管理、交通责任承担、事故赔偿等作了较详尽的规定。在交通法制比较健全的情况下,为什么“泥头车”肇事后,受害人的权益还是难以获得保障呢?

  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业务委员会委员郭璇玲说,问题就在于现今法律缺乏从源头上进行防范,“泥头车”在实际监管中管理混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既没有明确的监管部门,也没有明确的权责划分。

  据了解,去年12月25日,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带队检查“泥头车”整治情况时曾说,“‘泥头车’年年整治没有落实,就是因为扯皮”、“再出事,我们没办法向市民交代,一定要高度重视”。

  广东律师蔡华说,张思平所说的“扯皮”指的就是,相关部门对各自法定职责没有履行到位,“联动执法”、“多头管理”实际上沦为“无人管理”,应该说这是一种玩忽职守的行为。

  新长效机制正在构建

  在近日召开的深圳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上,深圳市交管局、交通局、建设局、城管局等各职能部门纷纷表态,支持《深圳市开展集中整治泥头车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对如何建立“泥头车”管理长效机制进行了研讨。

  此次专项行动要求,交通局要在整治期内,对深圳市本地牌及外地牌的所有“泥头车”进行一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养路费证等“三证”的全面普查,健全“泥头车”营运登记的管理机制。

  同时,建设局负责摸清深圳市有较大取土工程任务的工地和余泥渣土收纳场的数量和分布情况,根据城管局、交通局提供的施工、运输单位的“泥头车”违法信息和违规行为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顿甚至终止下一次招投标资格的处罚。

  市建设局和建筑工务署将要求所有“泥头车”根据核载量,在车身外部划定一圈有足够厚度、标线清晰、颜色鲜明、符合标准的“泥头车”装载警戒线,交通民警路面执勤时,可将该警戒线作为检查指导线。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将持续到6月30日。(本报记者 游春亮 本报实习生 董万龙)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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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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