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一次性火机手中爆炸 获赔精神损失200元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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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买一次性火机手中爆炸 获赔精神损失200元
2009年04月14日 16:25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花1元钱刚买的一次性打火机,在店内使用时突然爆炸,刘先生的手掌被炸麻木后,当场找经销商索赔未果。工商人员介入,打火机厂赔偿消费者200元精神损失费。

  昨日上午,新洲邾城街刘先生,在南安批发市场内的一家日杂店购得一个一次性打火机。当场试用时,打火机突然爆炸,手掌被炸麻木,幸未伤及皮肉。他当场指责店主卖的水货打火机,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店主张某见状连作赔礼道歉,并送他一个火机,刘先生提出精神赔偿,未果。

  新洲邾城新区工商所人员介入调查,店主张某称,这种现象是第一次碰到,不排除打火机本身质量原因。后经与打火机厂家联系,经销商张某代其支付刘某精神损失费200元。(记者唐煜 通讯员李金明)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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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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