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身份证被老板“借用”杀死老板和其女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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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因身份证被老板“借用”杀死老板和其女友
2009年04月15日 17:1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怀疑自己的身份证被用于开公司从事行骗活动,打工仔与老板发生争执,挥刀杀死老板及其女友,随后驾车逃往外地,最终难逃法网。昨天,被告人陈桂和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先后杀死老板和其女友

  陈桂和现年30岁,原籍广东省潮安县。2003年2月28日因犯抢劫罪和销售赃物罪被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零6个月,2006年9月29日刑满释放。2008年3、4月份,陈桂和经人介绍帮被害人丁某打工。同年5月,丁某拿陈桂和的身份证开设公司,后陈桂和怀疑丁某开空壳公司从事诈骗活动,于同年7月间要求丁某取消以其名义所注册公司的法人资格,被丁某拒绝,双方发生冲突,陈桂和便产生了杀害丁某的念头。

  2008年8月18日,陈桂和以帮丁某办理泰国护照为由,回到了丁某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某小区租住处住下,当晚8时许,丁某从外面喝酒回来,躺在卧室睡觉。陈桂和认为杀害丁某的时机已经到来,便回到所住房间拿出其事先准备好并藏在衣柜内的菜刀,冲进丁某的房间,右手持菜刀朝其后颈部砍了一刀,在感觉丁某屈膝想要爬起来后,又拿菜刀朝其后颈部再砍两刀。大约1小时后,丁某的女友罗某从外边回来,陈桂和告知她丁某在卧室睡觉,并拿起放在沙发上的菜刀跟在罗某身后,当罗某进入卧室发现丁某已被杀害在床后大声尖叫时,陈桂和又手持菜刀朝罗某头颈部和腿上乱砍,直至其倒在了卧室的房间内。

  杀人后取走财物开走车

  2008年8月21日凌晨6时许,陈桂和离开案发现场,并取走丁某脖子上的一条带泰国佛像吊牌的黄金项链、卧室内的一枚带玉的黄金戒指、两部诺基亚直板手机,以及罗某提包内的一条带翡翠吊坠的铂金项链、一部手机及500多元人民币现金,并将两被害人的奔驰车钥匙和本田思域车钥匙带走。下楼后,陈桂和在车库内发现了罗某的银灰色本田思域小轿车,便驾驶该车往潮州方向逃跑。8月21日中午,陈桂和驾车到达汕头市澄海区后,通过中间人将小轿车和戒指等物品卖掉,所获赃款被陈桂和挥霍一空。2008年8月29日16时许,陈桂和在潮州市新春园小区6幢601房间被警方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桂和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陈桂和属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昨天庭审时,陈桂和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他表示丁某担心他把其诈骗的事情说出去,让人来找他,还威胁他,他被逼得不行先动手,“也算是为民除害”。由于陈桂和在涉嫌杀人后将受害人的财物带走、卖掉,公诉方当庭追加指控“涉嫌盗窃罪”。陈桂和认为,丁某答应每月给他5000元工资,却拖欠他4个多月工资,他拿走一些财物不应该算是盗窃。

  公诉方出示了一些材料,显示丁某涉嫌诈骗。陈桂和的辩护律师也称“丁拿陈的身份证开空壳公司从事诈骗是导致此案发生的根本原因,而陈本身也是受害人,只不过他用极端的方式又酿成了一场悲剧”。

  庭审中,罗某的父亲提出了50万多元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吴涛)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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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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