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婴命丧男童抛砖 缘何死了白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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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婴命丧男童抛砖 缘何死了白死?
2009年04月21日 00: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广州四月二十日电 题:女婴命丧男童抛砖 缘何死了白死?

  中新社记者 陈建

  两天来,无数的广州人都为一宗命案唏嘘不已:一名出生仅一百零三天的女婴,十八日被一名在高楼天台上玩耍的十二岁男童失手抛砖砸中头部而亡。对此,警方束手无策,亲属难获赔偿。

  据报道,警方表示,由于肇事者年龄不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要进行民事赔偿,对方也表示没钱支付,公安机关也无法对少年和他的监护人进行强制措施。

  肇事男孩的父母都为重庆农村来穗打工者。律师表示,肇事者由于年龄未达到十四周岁,将不会面对刑事起诉,受害者家庭可向其以及监护人追诉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具体能获得多少赔偿还要看肇事者的家庭情况。

  然而,肇事少年的父亲平时在附近城中村中送煤气,母亲则在附近工厂打工,一家人经济不丰,女婴的丧命,又能获得赔偿几何?因此,不少市民不胜感叹:生命无价,但无奈白死。

  高楼林立的广州,高空坠物时有发生,该个案可谓典型,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担忧。十多年来,广州经济发展迅速,高楼比肩接踵,然而,高空坠物一直缺乏法律的明确界定,究竟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赔偿,市民鲜有所知。反而不少人在收看香港电视的公益广告时,才知道高空坠物在香港属于刑事罪行。

  高空坠物的危险性唯一进入广州市民记忆的事情,当属多年前广州市政府大规模拆除临街的楼房防盗网。当时,广州市政府鉴于临街楼房的防盗网历时多年,质量参差不齐,在灾害性天气较多的广州,容易引起高空坠落伤亡的事件,因此强力拆除,更换新防盗网。

  此后,随着防盗网更换工作的结束,高空坠物的危害性,在广州市民头脑中逐步衰减,直到男童砸死女婴事件被媒体披露,人们才一片哗然。

  目前,广州千家万户高楼居民中,多有在阳台上种花养草的习惯。更有甚者,不少流动人口较多的小区,高空抛垃圾或硬物更时有发生,只是没有导致命案,才为人们所忽视。高空坠物伤人伤物,在很多市民脑海中,充其量就是个道德问题,而非刑事罪行。

  市民不禁担心,随着在建高楼的增多,广州小区居民构成鱼龙混杂,加上广州地区台风、雷雨大风等灾害性天气频仍,高空坠物势必有增无减,道德和良心的约束已经软弱乏力。若不尽快制定相关法律,高空坠物将会发展成为让人无奈的社会公害。(完)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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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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