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越狱狂人”续:边国荣被判20年有期徒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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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越狱狂人”续:边国荣被判20年有期徒刑
2009年04月23日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绍兴4月23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董齐)18岁开始坐牢,20年间先后犯下了5宗罪,被判刑4次,越狱5次,但这并没有让他浪子回头,出狱两年后,浙江“越狱狂人”边国荣再次开始了自己的牢狱生涯。昨天,浙江省绍兴县人民法院宣判,边国荣抢劫、强奸、盗窃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据了解,1969出生的边国荣祖籍诸暨,很小的时候父母离异。无人照顾的他小学就辍学了,跟社会上一帮不良青年混在一起。17岁那年,他因犯强奸罪,被浙江余杭县人民法院判处7年有期徒刑,此后,他便开始了自己的越狱生涯。

  1988年,入狱服刑一年多后的边国荣第一次成功越狱,两年后在浙江安吉被抓获。在逃期间他再度犯下了抢劫罪,被安吉县人民法院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7年6个月。之后不久,他再度逃脱,但很快就被抓回。

  第4次越狱成功后,他逃到了新疆,但不久又被抓获,被送往新疆沙漠深处的一处劳改所,谁知,他又再度越狱了。1995年9月,边国荣再度因脱逃罪等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判处合并执行有期徒刑20年。

  第5次越狱又被抓回的边国荣终于安分下来,把琢磨如何越狱的心思都花在了学习一技之长上,他想为自己出狱后谋生打点基础。

  2006年5月,37岁的边国荣终于被刑满释放,先后在海宁、绍兴等地的纺织厂工作,由于他熟知纺织工艺的操作流程,职位也从普通员工升到车间主任再到制造部经理,年薪也从2万元升到了6万元,在事业有成的同时,他也收获了爱情。

  随后,两人有了爱的结晶。但由于女方的家人认为边某是上门女婿,小孩的姓氏应该姓女方的,这让边国荣心里总觉得不舒服。他下定决心改变现状,打算给妻儿买一套房子。可结婚让他花光了之前的积蓄,着急的他再次打起了偷盗的主意。

  2008年7月开始,边国荣开始在绍兴四处作案。白天,他是衣冠楚楚的经理,晚上,他是飞檐走壁的窃贼。短短5个月,他在绍兴犯下2起强奸罪、1起抢劫罪和4起盗窃罪。最终他再次迎来了警察的手铐。

  昨天,浙江省绍兴人民法院最终宣判,被告人边国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入户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又采用秘密手段多次入户行窃,所窃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还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应三罪并罚。且边国荣属累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所以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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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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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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