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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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多部门合作严厉打击发票违法行为
2009年04月29日 0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 杜燕) 当前一些不法分子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活动日益猖獗的态势,北京成立专门小组和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北京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28日表示,该局与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三部门2008年共同成功地捣毁了10个较大的贩卖假发票窝点,共抓获130余名犯罪嫌疑人,收缴各类假发票120余万份,起获各类私刻印章2265枚、制假印刷厂1个、收缴制假机器6台、税控机28台、手机70部、手机短信群发器5台、汽车4 辆、电动自行车4 辆、计算机35台等大量作案工具,收缴赃款186,759.4元。

  2009年一季度,北京市受理发票违法案件106起,立案92起,破案90 起,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16 名,收缴假发票 4万余份。

  据介绍,由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国税局牵头,协调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等14个部门联合成立“北京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北京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今后打击行动重点是对一些不法分子伪造、非法印制发票,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交易方式大肆进行兜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的活动;专门发送发票违法信息和专门从事代开发票的团伙;非法取得发票,有重大虚列成本、费用的企事业单位;对假发票的集散地车站、商场门口等地方实行集中整治。

  在此次打击行动中,对检举涉及发票违法信息或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分子及捣毁犯罪窝点的检举有功人员,将给予一定奖励。对于违法分子,按照《刑法》第209条规定,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发票和非法出售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可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按照《刑法》第205条规定,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金额在1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5000元以上的应予追诉,最高刑可判处死刑。完

【编辑:魏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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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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