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10天失财15万 闪婚老人告女方索回彩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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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10天失财15万 闪婚老人告女方索回彩礼
2009年05月01日 12:06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通过婚介认识45岁的宋女士10多天后,74岁的冯老汉与对方定下婚事,并将15万元积蓄交给对方买车。不料,钱刚交出不久,未婚妻就以“冯老汉年龄太大”为由退婚。近日,丰台法院帮助冯老汉讨回了有借条支持的13万元。

  去年年底,冯老汉和宋女士通过婚介相识。10多天后,双方开始谈婚论嫁。冯老汉随后将自己的15万元积蓄交给宋女士结婚买车用。钱交出去没几天,宋就以“冯老汉年龄偏大”为由解除婚约,并拒绝还钱。民警做工作后,宋女士打了一张13万元的借条,但始终没还款。无奈之下,冯老汉将其告上法院。

  开庭时,宋女士辩称,冯老汉只给了她13万元,让她去还账,还说任她支配。后来,她发现冯老汉瞒报年龄,且未办完离婚手续。

  冯老汉则表示,确实给了宋女士15万。他当时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只是手续尚未办妥。同时,他还称,自己从未瞒报过年龄。

  法院认定,宋女士向冯老汉借款,应予偿还。冯老汉称钱款应为15万元,但鉴于其没提供相应的证据,法院判决宋女士返还冯老汉13万元。(记者王秋实)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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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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