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从打拐案件反思谣言的另类价值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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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从打拐案件反思谣言的另类价值
2009年05月05日 14:54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广东河源市警方召开新闻发布会:备受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有关河源市区3宗幼童被拐案顺利告破,3名被拐幼童至此全部被解救;目前仍有11岁男童缪×金的失踪案尚在侦查取证,警方将力争尽快破案。同时,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澄清,此前社会上疯传有关河源市区被抢孩童遭人挖器官之说纯属谣言。

  3起拐卖儿童案件告破,3名被拐儿童也得到解救,这让当地疯传的谣言不攻自破———对于新闻中警方澄清谣言之举,我表示理解和有保留的赞同。之所以还“有保留”,恰恰是这3起案件的成功侦破,让我发现了谣言的另类价值。

  谣言是什么?美国学者彼德逊和盖斯特曾在《谣言与舆论》一文中,给出了一个谣言的定义:谣言是一种在人们之间私下流传的,对公众感兴趣的事物、事件或问题的未经证实的阐述或诠释。这个定义中的“未经证实”一词表明,谣言有可能是“真的”或“假的”,也有可能是“半真半假”。

  根据上述定义,剖析关于“河源市区被抢孩童遭人挖器官”之说,我们就无法认同警方所认定的“纯属谣言”。这是因为,孩童被抢是真有其事,而“遭人挖器官”才是“未经证实”。如今,警方用一个“纯属谣言”的词组,就无法涵盖这个谣言的全部内容。

  回溯谣言的产生,我们应该看到,正是由于当地屡屡发生孩童被抢案件的事实,已经在社会上引起了一定程度的恐慌情绪,才逐渐在传播中遭到人为的扭曲加工,而最终成为这个“纯属谣言”的版本。这其中,谣言是有事实为支撑,包含了一定的真相成分,就不能说它是“纯属谣言”。

  进一步,就这个谣言所产生的传播效果来说,它尽管造成了社会上的恐慌情绪,但对于广大家长、老师和孩童来说,却仍然具有某种重要的传播价值。最重要的是,它让大家对孩童被抢案件提高了警惕,从而增加了家长和老师对孩童的保护,并降低了类似案件继续发生的概率。

  同样重要的是,一个如此夸张的谣言,极大地增加了舆论压力,形成了某种形式的“倒逼”,促使此类案件受到重视。对于这方面,我们从东莞近期的一起群体事件中已发现,一些儿童失踪案件并未受到足够重视,从而拖延了案件的侦破。

  究其故,一些谣言的产生,往往包含某些令人关注的事实,逐渐在传播过程中扭曲放大,以吸引人们的重视,最终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更深层来看,一些公权部门的“不作为”或“迟作为”,无疑是加剧谣言传播的发酵剂,必须引起有关人士重视,而非随意斥之以“纯属谣言”。(宣华华)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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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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