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早产"无土地证 16户村民几十万买违建房——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社会新闻
    商品房"早产"无土地证 16户村民几十万买违建房
2009年05月05日 15:42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房子买了近两年,房产证没有等到,却在今年4月间被告知:房子所占用的土地将要被重新收回,公开挂牌拍卖。安庆市潜山县痘姆乡16户村民这几天都忧心忡忡,土地重新拍卖后,自己所购买的房子将何去何从?而之前,这块土地曾经历过一次公开拍卖,当时以41万元的起拍价,被竞拍到206万元的“天价”。 “天价”土地为何又要拍卖?

  村民:商品房成“早产儿”

  涂先生一直在焦急地等待房产证和土地证,让他感到担忧的是,这两个证将可能办不下来。前几天,房产开发商告诉他:房子所占用的土地将要被重新收回,公开挂牌拍卖。 2007年6月,涂先生花18万余元从房产开发商那里买下了一套176平方米的房屋。

  与涂先生一样焦急的还有15户村民。安庆市潜山县痘姆乡离县城大约20公里,这些住户购买的房屋位于乡政府通往县城的路边。

  开发商:2006年与乡政府达成开发协议

  而房产开发商徐结朋说,他也是被“忽悠”了。 2006年年底,他通过潜山县政府招商人员的引荐,与痘姆乡政府有关官员结识,当年12月31日,痘姆乡政府与他达成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徐结朋以每亩10万元价格,获得约4亩多土地进行房产开发;乡政府负责土地审批手续,并负责“三通”(即电通、上下水通、路通)。 2007年初,徐结朋开工建设商品房。

  2007年未批先建被国土局叫停

  2007年6月,房屋第一层建好后,潜山县国土资源局下发停建通知书,认为开发商存在未批先建行为。而开发商徐结朋认为,根据与乡政府签订的协议,土地审批手续应由乡政府负责。于是停建一段时间后,他紧接着将剩下的工程完工,并在建设期间将房屋对外出售。

  发现开发商继续建设后,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对徐结朋处以5000元的罚款,并要求收回土地,并公开挂牌出让。因为国家对土地使用和商品房开发有一套严格的制度规范体系:首先,必须要以公开竞价方式,合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即通常所说的先“拿地”,然后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建设完成后,还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对外销售房屋。这些手续环环相扣,缺一不可,被称为四道“闸门”。

  2008年首次拍卖以206万竞得

  2008年1月21日,根据痘姆乡政府的申请,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已经开发完毕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起拍价为41万元。

  花40万元买的土地,并且当时约定由乡政府负责办理土地审批手续,现在房子都卖完了,土地却要拿出来拍卖,徐结朋要求乡政府对此负责。徐结朋说:“当时乡政府有关领导承诺,让我尽管抬价,不会因抬价增加该宗土地任何费用,审批手续还由乡政府包办。 ”

  那场拍卖会徐结朋至今记忆犹新:这块以40万元购买的土地,最终被拍卖到206万元,徐结朋以此“天价”竞得。潜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经营股股长李东友告诉记者,拍卖前他们评估该宗土地的市场价格应该在100万元以内,拍卖会上徐结朋的报价已经“虚高”,他在会上向其作出提醒,但对方似乎“志在必得”。

  痘姆乡分管副乡长张伟说,这个招商项目是原乡长马志云经手的,现在他已不在该乡任职。日前,记者与马志云取得联系,他表示,当时确实希望徐结朋能将这块土地“拿下”,目的是为了下一步的整体开发。当时乡政府几个干部聚在一起商量,为了让徐结朋“拿下”这块土地,承诺会给他适当的补偿。

  拒缴,“天价标”成“废标”

  根据该宗土地挂牌出让公告约定,竞得人自签订《成交确定书》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清出让宗地价款,方能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补充协议。然而,徐结朋却拒绝缴纳余下的165万元土地出让金。徐结朋说,他担心乡政府不能履行承诺办理相关手续,钱会打了水漂。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多次催缴也无果。

  165万元的土地出让金没有到位,意味着此次土地使用权出让没有成功,“天价标”成了“废标”。

  县政府:该宗土地将再次拍卖

  由于土地出让金无法追缴,今年1月份,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政府请示:一、追究竞得人违约责任,将其原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予以罚没,上缴财政;二、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徐结朋三年内参与潜山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活动;三、该宗土地纳入政府储备,待条件具备时再公开出让。 3月24日,潜山县分管副县长徐岩和县长石力分别作出批示:请国土局依法按规定处理,不能让恶意竞标者得到好处。

  问题:拆?留?购房户咋办?

  潜山县政府一位干部表示,先占地、后审批,先建房、后规划,会造成一系列后果,如果土地招标后被徐结朋以外的开发商买走,其已抢先建成的商品房因系违法建筑,受不到任何法律保护,将使购房者遭到经济损失。

  据一些房产商介绍,很多地方在土地出让前,基本确定了开发单位,并将前期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拆迁费用推给开发单位,最后在交土地出让金时统一结算。 “不批就建”、“少批多建”、“先建后批”等现象突出。

  该宗土地即将重新挂牌出让,但上面的违法建筑是拆还是留?如果拆,老百姓交纳的购房款怎么追回?如果不拆,土地已经开发完毕,谁又会来竞买这块土地?潜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江金保说,这确实是件前所未遇的难题,他们正在考虑联合购房户来竞买该宗土地的可能性。

  安徽省公共关系学会专家张宝认为,对于楼盘开发中存在的违规违法操作行为,不仅要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对那些纵容或串通企业明目张胆地违法开发的有关部门,失职问责制必须落到实处!(安徽商报 左伦 陈大名)

【编辑:朱博
    ----- 社会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