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两肋插刀,他带人打砸别人公司。昨日记者获悉,青羊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损害公私财物罪,判处这名男子贾某有期徒刑4个月,缓刑1年。
贾某今年24岁,2007年一位朋友向贾某诉苦,声称自己和某某公司做生意时,吃了亏。对此,贾某义愤填膺,表示将会为朋友讨个公道。2007年3月23日晚11时许,贾某带领10余人,来到东胜街某电力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将里面的电脑设备、会议桌、木椅、茶机等全部砸毁,造成损失2万多元。在外逃亡1年多后,去年年底,贾某向警方自首。(易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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