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娘离家出走 未结婚登记被判返还彩礼80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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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娘离家出走 未结婚登记被判返还彩礼8000元
2009年05月14日 20:5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五家渠5月14日电 (戚亚平 李泽江) 范文和王华是一对新婚夫妇,但是他们并没有像一般新婚夫妇那样甜甜蜜蜜。婚后两个月,王华无缘无故的离家出走,杳无音信,新郎一怒之下将新娘告上法庭,要求女方返还彩礼8000元人民币。

  范文与王华都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某农场农民,双方经人介绍结识后,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并于2005年12月按照当地的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双方结婚时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2006年2月,王华突然离家出走,下落不明。范文为了这桩婚事,不仅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了20000多元的债务。

  据了解,在订婚时,范文按当地习俗给了王华彩礼8000元,后范文又给王华及其家人买衣物首饰共花去3500元。王华的父母对王华的出走置若罔闻,无奈之下,范文将王华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彩礼8000元及其他相关花费。

  新疆兵团农六师奇台垦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虽然举行了结婚仪式,但并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故双方并没有建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依此,法院判决王华及其家人返还男方彩礼8000元。

【编辑:张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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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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