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甘两省一审宣判特大跨省制贩毒案 3人判死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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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晋甘两省一审宣判特大跨省制贩毒案 3人判死刑
2009年06月01日 14:58 来源:山西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跨越山西、甘肃、内蒙古三地,制贩毒品3000多克、涉案毒资1000万元……”今日(5月31日),记者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家族式制造、贩卖毒品的特大团伙案日前分别在我省大同中院、甘肃武威中院一审宣判,20余名涉案人员被处以刑罚,其中死刑3人,死缓3人。

  “2005年至2007年,山西大同市面上流通的毒品大部分是来自甘肃省武威市。”2007年,大同警方在破获一起毒品案时,得到一条重要线索。随即,大同警方将这一线索报告给武威市公安局。鉴于案情重大,武威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辗转内蒙古、山西等地侦查取证。

  通过公安调查取证,毒枭丁国财渐渐进入警方视线。丁国财,今年28岁,武威市凉州区张义镇人,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通过制贩毒品短短一年时间,丁国财已拥有百余万元。在巨大利欲的驱动下,缺乏法律知识的丁国财之父、岳母、妻子等十余名亲友相继卷入了制贩毒团伙。

  2007年7月9日,丁国财和其哥哥丁国保在山西找到毒贩王得义商定贩卖毒品事宜,王得义向丁国保等预付毒资20万元。同年8月2日下午,丁国财和丁国保携带制造的毒品3345克“黄皮”(土制海洛因)在凉州城区某宾馆交易。当交易完成后,丁国保、王得义以及王得义之子王志被山西警方人赃俱获,丁国财闻讯携妻查某潜逃。2007年8月3日,武威市专案组在获取了大量的制毒、贩毒铁证后,抓获了凉州区张义镇丁浩元、孙瑞花、赵清林等贩毒团伙成员,并依法对上述嫌犯的住所进行搜查,查获了他们用于制造毒品的铁盆、筛子、布袋、电石等工具,同时查获了丁国财、丁国保所得毒资等大量证据。在主犯丁国财带领查某外逃、团伙成员许志祥潜藏后,专案民警迅速对其社会关系进行梳理并实施布控,同时对他们进行网上追逃。

  2008年8月6日,武威警方将许志祥、张某(丁国保之妻)抓获,同年8月27日,丁国财、查某在新疆落网。毒贩姚博祎、徐成虎、李作伟、石福宏、赵海、曹某等6人也悉数落网。至此,这起在甘肃武威、山西大同制造贩卖毒品长达3年、由公安部督办的家族式制贩毒团伙被彻底剿灭,缴获毒品数量达3000多克,毒资近1000万元。

  经审理,王得义、丁国保、王志被我省大同中院一审以制造、贩卖毒品罪判处死刑。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丁国财、徐成虎、李作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罪犯许志祥、石福宏、姚博祎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罪犯丁浩元、候吉才等其余8名团伙成员犯制造毒品罪、转移毒赃罪被法院判处不等有期徒刑。 (记者 辛戈)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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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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