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为捞回生子成本拐卖未满月儿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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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为捞回生子成本拐卖未满月儿子
2009年06月05日 08:27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狠心父亲拐卖尚未满月的亲生儿子,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入狱五年(详见本报6月1日A10版报道)。昨日,记者从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了解到,这位狠心的父亲拐卖还没有满月的亲生儿子,竟是为了捞回生儿子时花掉的1万多元成本。作为受害者的孩子母亲,不但没有对丈夫怨恨,还写求情信给法官希望对丈夫轻判。

  以23612元把亲生儿子卖掉时,肖某阳还最后一次尽了做父亲的 “责任”,他包了个388元的红包,留给小孩买衣服和吃的东西。“我儿子刚出生就卖给别人了,这388元利市就当我这个父亲给他买点衣服吧。”被抓获后,肖某阳这样向警方解释。(记者唐红杰 通讯员黄彩华)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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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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