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重大拐卖犯罪嫌疑人焦正义自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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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重大拐卖犯罪嫌疑人焦正义自首
2009年06月09日 00: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9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6月5日,公安部A级通缉令通缉的在逃拐卖犯罪嫌疑人焦正义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焦正义,男,汉族,1989年10月5日出生,陕西省大荔县城关镇人。2007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焦正义伙同他人从陕西西安拐卖10余名妇女至甘肃省甘谷进行贩卖。2009年2月3日被甘肃省甘谷县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09年6月4日,公安部发布第二批A级通缉令,对焦正义等10名在逃拐卖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通缉。

  犯罪嫌疑人焦正义户籍所在地的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公安机关领导对缉捕工作高度重视。大荔县公安局迅速制定工作方案,部署查缉工作,同时,安排工作经验丰富的民警做好焦正义家属和亲朋好友思想工作,规劝督促犯罪嫌疑人焦正义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在强大的追捕压力和政策感召下,6月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焦正义向大荔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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